外购件或外包件质量检验规范
1.目的
为确保对外购的原材料、外购件/产品进货质量检验过程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外购或外包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外购或外包件的进货质量检验。
3.术语定义
外包是指安排外部组织承担本公司的部分职能或过程。
4.职责
1.仓库部门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
2.质量工程部检验员根据本规程负责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并对质量问题进行仲裁。
5.要求
5.1 原材料的分类
根据原材料对Zui终产品影响重要程度,将其分为关键项、重要项和一般项:
a)关键项:即保证安全项,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
b)重要项:即重要原材料,构成Zui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Zui终产品的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重投诉、对产品实现有重要影响的物资
c)一般项:即一般原材料,构成Zui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它一般不影响Zui终产品的质量。
5.2 进货检验判定标准
进货检验判定依据:《原材料进货检验规程》、产品图纸、技术标准等。
批次允收准则:
a)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
b)其中关键项、重要项合格率,一般项不低于95%。
5.3 检验工作程序
供方供货→采购员送达《送货单》→检验员对待检物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检验结果→交质量部长判定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
供方首次供货:供方必须将样件、自检报告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注册证书复印件等交由采购部门,质量负责人依据图纸等技术要求制定检验项目,交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填写《进货检验记录》公司试用必须有相关人员认可。
非首次供货:供方须待质检报告、理化实验报告单、合格证、采购员开具的《进货检验记录》,检验员确认后进行检验,检验后检验员将检验数据和相关资料交质量负责人批准,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4 检验工作要求
a)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月采购计划和交货进度,填写器件名称。交检批数量、制造单位等内容:
b)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产品图纸和工艺技术问题通知等要求,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测数据。
c)检查结果报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依据产品图纸、工艺要求、加工及装配等要求,判定物料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或退货并通知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填写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签字。
d)仓库必须确认《进货检验记录》上的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5 质量问题的处理
检验员或质量负责人在接到质量信息后,立即赶到生产现场,按《不合格品处理单》进行处理,检验员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质量负责人
5.6 进货检验规定
a)进货检验抽样方式:检验样本须由检验人员在送检样本中随意抽取,不得由供方人员自行选样。
b)外观检查:检验样本检查按比例进行抽检,
c)原材料检验标识验证采购部门收集供方产品合格证书等文件并存档,形成供方档案。检验人员必须对原材料的合格标识进行核实,发现标识有问题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并传递信息到采购部门核实标识情况,由采购部门确认方可进行验收,否则不必进行检验,直接退货,并按不合格品登记数量。
d)外观检查:当批量在500件以下时,按5%的比例抽检,不低于5件;当批量在1500件以下时,按2-3%的比例抽检,不低于10件:当批量在1500件以上时,按1-2%的比例抽检,不低于15件。
允收准则:
序号 | 批次数量 | 允收准则 | ||
严重缺点 | 主要缺点 | 轻微缺陷 | ||
1 | ≤20 | 依据检验结果合格接收,不合格退货 | ||
2 | >20-100 | AC=0 RE=1 | ||
3 | >100-200 | AC=0 RE=1 | AC=1 RE=2 | |
4 | >200-500 | AC=0 RE=1 | AC=2 RE=3 | |
5 | >500 | AC=0 RE=1 | AC=3 RE=4 | |
注:AC—合判定数,RE—不合格判定数 | ||||
e)性能检验和试验:抽检项目应符合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检验规程》等的要求
5.7 检验及试验记录
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要作记录;所有的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应建立检验台帐。
5.8 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1.对于合格件,在包装箱或工件上贴上合格证。
2.对于不合格件而又不能及时退回的在包装箱或工件用红色标示,并及时隔离或按有关规定就地销毁。
3.对于来不及检查件在包装箱或工件上挂上待检标志并定置存放。
5.9 紧急放行的控制
若需紧急放行时,须有质量负责人或公司副总签字。
5.10 其他检验规定
对于本厂无法检测的项目,可以委托指定供方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做检验,检验认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
5.11 入库
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做出标识,通知库管员进行验收入库。
6.支持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