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指军方对承制单位资格的申请受理、审查实施、批准注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管理活动。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将统一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简称《名录》)。《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规范》《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计划管理办法》《
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
为规范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受理工作,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参与装备建设,更好地服务于装备建设,依托军事代表局等机构,在全军设立30个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
申请单位一般按以下原则选择适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申请受理点:
根据产品专业,申请单位为哪个军兵种(或军委机关)提供或拟提供产品,即向该军兵种(或军委机关)所属受理点提交申请;为多个军兵种(或军委机关)提供产品的,应向任务量大的军兵种(或军委机关)所属受理点提交申请。在已确定军兵种(或军委机关)基础上,按照属地原则,申请单位向该军兵种(或军委机关)负责所在区域的申请受理点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