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法定代表人要求和职责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登记的,对外代表企业从事民事活动,对内全面负责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负责人,是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未参与企业管理活动、通过委托本企业其他人员代其全面管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上述被委托人代为履行化妆品质量安全全面管理工作。
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履职人员应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应具备对化妆品质量安全重大问题正确决策的能力
① 法定代表人应确保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投入,以保证《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有效实施。
② 法定代表人应任命质量安全负责人,并对其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估。
③ 法定代表人应为质量安全负责人依法履职提供相应的条件和支持,并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决策前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④ 法定代表人应组织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并对方针和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期评审和考核(至少每年1次),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项目。
证据证明
①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 委托履职授权书(如有)。
③ 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权限说明书。
④ 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⑤ 质量目标达成情况统计表。
⑥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评审记录。
飞检案例
① 企业未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对质量方针进行评审。
② 企业未进行质量方针定期评审,也未定期检讨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
02: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正式发布的该企业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
质量目标:指与企业质量方针相一致的可量化、可实现、可测量的总体质量目的。
法定代表人应组织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质量方针的实施和质量目标的实现。
①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可单独形成文件或在《质量手册》《质量方针目标管理制度》等文件中体现,并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后生效。
②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得到有效的传达,各部门和岗位人员应熟悉和理解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③ 质量目标应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并形成部门目标。各部门应对目标达成情况定期统计和分析,未达标的应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④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必要时对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进行修订。
证据证明
① 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② 质量目标分解表。
③ 质量目标达成情况统计表。
④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评审记录。
⑤ 现场询问员工是否熟悉和了解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