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期处理方式
重新认定
资格到期后需在3个月内提交重新认定申请,流程与首次认定基本一致,需重新提交全套材料并接受审核34。
未重新认定或认定失败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动失效,企业所得税税率恢复至25%48。
延续资格条件
企业需确保近三年研发费用占比、科技人员比例(≥10%)、知识产权数量等核心指标持续达标36。
若企业发生名称变更、分立、合并等重大变化,需在3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备8。
二、江苏企业延期申报流程
自我评估与材料准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37;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含财政部备案二维码)67;
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转化证明36;
企业职工及科技人员名单(需与社保记录匹配)78。
评估标准: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核查知识产权、研发费用、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等指标36。
材料清单:
线上申报
勾选“重新认定”选项,上传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材料7;
苏州市企业需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完成申报57。
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完成实名认证并填报信息57。
关键操作:
专家评审与公示
省级认定机构组织专家组对材料进行评审,重点核查研发项目真实性、知识产权有效性等36。
通过评审的企业名单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颁发新证书37。
三、关键时间节点
申报周期
建议启动时间:资格到期前3个月开始准备材料(如2025年12月到期,需在9月前提交申请)48。
截止日期:江苏省常规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重新认定企业可沿用此时间节点67。
年度维护要求
每年5月底前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填写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表,避免资格被取消8。
四、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核查
研发费用审计报告需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且附财政部备案二维码78。
地方科技部门会抽查人员社保记录、研发费用明细等,数据矛盾将直接导致认定失败78。
税务衔接
资格到期当年暂按15%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若未通过重新认定,需补缴差额税款8。
提示:建议通过“江苏省科技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或属地科技局获取个性化申报指导,优先参与预评审服务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