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不断推进改革,旨在优化市场环境,减少重复许可,提高检测效率。根据市场监管zongju及相关部门发布的一系列文件和通知,对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和调整
一、资质认定的基本要求
根据市场监管zongju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163号令),检验检测机构在从事特定活动时,应当取得资质认定。这些活动包括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或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以及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等。
二、不再实施资质认定的范围
随着改革的深入,一系列文件明确了不再需要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范围。根据《市场监管zongju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及后续相关通知,以下领域不再需要取得资质认定:
仅从事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动植物检疫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
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
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其他领域。
对于法律法规已明确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许可管理部门的,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等领域,为避免重复许可,相关部门也不再颁发相应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对于已取得资质认定的机构,有效期内不再受理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申请,不再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
三、特定领域的特殊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领域不再需要取得资质认定,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仍需遵循相关法规。例如,在建设工程和公路水运工程检测领域,涉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产品的检测,仍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这是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四、区域协调与统一准入
为统一准入范围,实现京津冀、川渝等区域资质认定平等准入,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相关部门还发布了针对特定区域的通知。这些通知要求对于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领域,无需取得资质认定;对于法律法规已明确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许可管理部门的领域,也不再颁发资质认定证书。
五、结语
随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检验检测市场将更加规范化、高效化。各检验检测机构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确保自身业务符合法规要求;相关部门也应继续加强监管力度,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