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装备产品对于关键件/重要件和关键过程(工序)的控制制定了多项管理标准,是相对于一般件和非关键特性及过程增加的要求,本文仅针对硬件产品有关适用要求进行整理和归纳,以方便大家学习和应用。
注:与关键件/重要件和关键过程(工序)有关的一些审查、评价、、报告等要求类标准及其内容较少纳入,如81项指导性文件。
一、经过梳理,以下16项文件中涉及关键件/重要件和关键过程(工序)有关概念或管理要求。
序号
要求有关文件名称及代号
备注
1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第582号)
行政法规
2
GJB 1405A-2006 《装备质量管理术语》
术语标准
3
GJB 9001C-2017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管理体系
4
GJB 190-86 《特性分类》
管理标准
5
GJB 909-90 《关键件和重要件的质量控制》
管理标准
6
GJB 1310-91 《设计评审》
管理标准
7
GJB 1269-2021 《工艺评审》
管理标准
8
GJB 908-90 《首件鉴定》
管理标准
9
GJB 907-2006 《产品质量评审》
管理标准
10
GJB 1710-93 《试制和生产准备状态检查》
管理标准
11
GJB 2366-95 《试制过程的质量控制》
管理标准
12
GJB 467-88 《工序质量控制要求》
管理标准
13
GJB 939-90 《外购器材的质量管理》
管理标准
14
GJB 1442A-2019 《检验工作要求》
管理标准
15
GJB 726-89 《jungong产品质量标志和可追溯性要求》
管理标准
16
TE-BTAB-003-2021《装备试验质量管理要求》
指导性文件
二、文件要求摘要
1.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由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中央军委主席hujintao签署的第582号令——《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应当对产品的关键件或者关键特性、重要件或者重要特性、关键工序、特种工艺编制质量控制文件,并对关键件、重要件进行首件鉴定。
2. GJB 1405A-2006 《装备质量管理术语》定义:
4.1 关键过程(关键工序)
对形成产品质量起决定作用的过程。
注:关键工序一般包括形成关键、重要特性的过程;加工难度大、质量不稳定、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过程等。
4.5 关键特性
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危机人身安全并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
4.6 重要特性
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
4.8 关键件
含有关键特性的单元件。
4.9 重要件
不含关键特性,但含有重要特性的单元件。
3. GJB 9001C-2017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8.3.5 设计和开发输出
组织应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
e)按照GJB909要求,制定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项目明细表,并在产品和服务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上进行相应标识;
8.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组织应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
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
p)使用代用器材时需经审批,影响关键或重要特性的器材代用应征得顾客同意。
8.5.7 关键过程
组织应识别关键过程,编制关键过程明细表,实施关键过程控制。关键过程控制内容除符合8.5.1的要求外,还应包括:
a)对关键过程进行标识;
b)设置控制点,对过程参数、产品和服务的关键特性和重要特性进行有效监视和控制;
c)对关键特性和重要特性实施百分之百检验。不能实施百分之百检验的,应规定检验或验证方法并征得顾客同意;
d)运用统计技术,确保过程能力满足要求;
e)保留满足可追溯性要求的记录。
8.7 不合格输出的控制
关键特性不允许让步使用。
4. GJB 190-86 《特性分类》(全文适用,详见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需要实施特性分类的jungong产品。
1 目的
1.1 对产品特性实施分类,有利于设计部门提高设计质量。
1.2 便于生产部门了解设计意图,有利于在实施质量控制中分清主次,控制重点,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追溯性。
1.3 便于合理安排检验力量以及订货方对产品质量实施检查和监督。
5.GJB 909-90 《关键件和重要件的质量控制》(全文适用,详见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对关键件、重要件实施重点质量控制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实施特性分类的产品。
6.GJB 1310-91 《设计评审》
5.1.2工程研制阶段的设计评审
工程研制阶段的设计评审应规定每次评审的重点,如:
f.故障模式、影响及危害性分析所确定的关键件(特性)清单;
附录A2 工程研制阶段的设计评审内容
A2.10 可靠性预计、分配和故障模式、影响及危害性分析所确定的系统关键特性、关键件。
附录A3 定型设计评审的内容
A3.9 产品关键件清单。
7.GJB 1269-2021 《工艺评审》
4.2 基本要求
4.2.6针对不同的评审项目,如关键件、重要件及含关键工序的工艺文件及特殊过程工艺文件等,可采用多份工艺文件填写一份申请表,但需将被评审的工艺文件清单作为申请表的附件。
4.4 重点项目
工艺评审的重点项目应包括:
a)工艺总方案;
b)关键件、重要件及含关键工序的工艺文件;
5.2 关键件、重要件和含关键工序的工艺文件评审
关键件、重要件和含关键工序的工艺文件评审主要内容包括:
a)关键工序确定的正确性及关键工序目录的完整性;
b)关键件、重要件和关键工序的工艺文件应有明显的标识,以及质量控制点设置的合理性、准确性;
c)关键件、重要件和关键工序的工艺流程和方法以及质量控制要求的合理性、可行性;
d)PFMEA的分析报告和关键工序技术难点保证措施;
e)关键件、重要件和关键工序的工艺文件的编制、更改是否经过验证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5.6批量生产前的工艺评审
对于连续性成批生产的产品可进行此项评审,主要内容包括:
c)工序控制点精度保证及质量稳定要求的能力;
d)关键工序及薄弱环节工序能力的测算及验证;
注:根据承制方情况,进入批产前、其他评审、等工作可代替此评审。
6.3.2 确定评审项目及内容
6.3.2.2 申请工艺评审的单位应提供需评审的工艺文件,若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应提供 PFMEA分析情况,其内容应有根据、有分析、有验证,对所评审的工艺工作进行
8.GJB 908-90 《首件鉴定》
4 首件鉴定的要求
b.首件鉴定项目应至少包括关键件、重要件、含有关键工序的零(部或组)件;
9.GJB 907-2006 《产品质量评审》
(如果执行GJB 907-90,则不考虑下述要求)
5.4 产品质量评审内容
产品质量评审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e)关键过程、特殊过程控制情况:
资料性附录A:
A5 关键过程、特殊过程质量控制情况
关键过程、特殊过程质量控制情况包括下述内容:
a)是否编制关键过程明细表和关键过程控制文件;
b)特殊过程是否进行了确认并有监测记录。
10.GJB 1710-93 《试制和生产准备状态检查》
5.1试制准备状态检查的内容与要求
5.1.1 设计文件
5.1.1.3对复杂产品应进行特性分类,编制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项目明细表,并在产品技术文件和图样上作出相应的标识。
5.1.5 工艺准备
5.1.5.3 关键件、重要件,关键过程、特殊过程均已识别,有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并纳入相应的工艺文件。
5.1.7 质量控制
5.1.7.2应在识别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基础上制定了专用的质量控制程序,并确保这些过程得到有效的控制。
5.2.5工艺准备
5.2.5.3 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了工艺评审,对工艺总方案和关键件、重要件工艺文件以及特殊过程的工艺文件进行了评审。
5.2.5.4 在产品研制的基础上,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各种技术文件已经确定,能满足批量生产的质量和数量的要求。
5.2.5.7 关键过程的控制方法已确定并纳入了工艺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统计技术进行控制,以减少加工中的变异。
5.2.7 质量控制
5.2.7.5 对识别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已制定了专用质量控制程序,并能实施有效的控制。
11.GJB 2366-95 《试制过程的质量控制》
5.4 工序控制
试制过程中应按照GJB 467实施工序质量控制,并应结合产品对特种工艺、关键工序和工序控制点制定具体的控制程序。
5.10 检验和试验
5.10.3 工序检验和试验(包括一般工序、关键工序和特种工艺工序)要求如下:
a.经工序检验和试验的产品及工序应做标识和记录;
b.产品在未完成检验和试验前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c.试制中的例外转序,应有可靠的追回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工序流程卡(或提检单)上做好记录。但产品Zui终检验前必须按照5.10.3条要求进行工序检验和试验,并有合格;
d.试制产品的关键件、重要件应按照GJB 909要求及时填写质量跟踪记录。
12.GJB 467-88 《工序质量控制要求》
3.3 关键工序crtical process
关键特性形成的工序。即产品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质量起决定性作用,需要严密控制的工序。一般包括关键、重要特性构成的工序:加工难度大,质量不稳定,原材料昂贵、出废品后经济损失较大的工序:关键外购器材入厂验收工序等。(关键外购器材的入厂验收列为关键工序的要求,容易被忽视)
3.4 工序控制点process control point
工序中的某些质量特性或因素进行重点控制的环节。
5 关键工序的控制要求
除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内容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5.1 工艺部门编制的“关键工序”目录和涉及质量控制的有关文件,须经质量部门会签。
5.2 关键工序必须在工艺规程和路线卡片上加盖“关键工序”标记。
5.3 关键工序必须编制控制卡。对控制的项目、内容、方法、原始记录做出具体规定,并纳入工艺规程。
5.4 关键工序必须实行“三定”。即定工序、定人员、定设备,填写三定表,并经劳资、工艺、质量部门认可。
5.5 凡从事关键工序加工、装配的操作、检验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并定期进行考核。人员变动时应重新填写三定表。
5.6 工艺部门在生产中应定期进行工序能力的验证分析。
5.7 关键件、重要件的周转和存放,应放置在带有区别标记的储运器具上。
7工序控制(管理)点的控制要求
工序控制点的控制要求,除按本标准第 4、5、6 章规定的内容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7.1 对任何工序中需要进行重点控制的某些质量特性或因素,都应根据产品特点建立工序控制点。
7.2工序控制点必须根据产品特点明确规定控制项目、控制方法、控制类别、控制要求、检测频次、测定方法、控制图表及测定人员等。
7.3 必须对工序控制点进行巡检和监督,发现异常,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13.GJB 939-90 《外购器材的质量管理》
4 一般要求
4.2 承制单位应对器材进行分类管理,但器材特性如按GTB190确定为关键特性、重要特性时,应进行重点控制。
5.2.3 合同订货器材的质量控制要求
5.2.3.3对少数关键器材,必要时,可在合同中规定向器材供应单位派驻质量验收代表。质量验收代表的验证既不能减轻器材供应单位提供合格器材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的拒收。
5.4 器材的保管
5.4.3器材保管人员对入库的器材应及时建帐、立卡,帐卡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器材名称、牌号(或型号)、规格(或等级)、批号(或炉号、品号、件号)、数量、价格、入库日期、产地、生产厂家、有效期限(或贮存期限、保证期限)以及关键器材、重要器材标记等,卡片应置于统一醒目的位置。
器材保管要做到账、物、卡相符。
5.4.7 出库的器材必须具有合格标记或质量证明文件,关键器材、重要器材的发放,检验员应在现场核准。
5.5.3 承制单位应制订器材代用制度
5.5.3.3关键器材、重要器材的代用必须严格控制,应经必要的试验验证,鉴定合格后方准代用,并征得驻厂验收代表同意。
14.GJB 1442A-2019 《检验工作要求》
6 检验计划
组织应按需要编制检验计划,检验计划至少包括:
c)检验规程(检验指导书、细则或检验卡片),确定关键和重要的产品组成部分(含关键、重要特性的零部件)的检验、试验的项目、方式、方法、环境和场所等。
8.3 过程检验
8.3.4 对使用的代用器材,应确认其审批手续齐全。对于影响关键或重要特性的器材代用应经顾客或其代表审签。
8.3.5 对关键过程形成的首件产品进行自检和专检,并做实测记录,可行时,对关键或重要特性实施百分之百检验。
15.GJB 726-89 《jungong产品质量标志和可追溯性要求》
7.2.8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和关键工序应在工件上采用yongjiu性墨水印刷标志,或采用不影响产品质量特性的其他标志。
7.2.14 检验的产品上如有下列标志必须保留,不能代替:
i)关键件、重要件材料的炉批号。
16.TE-BTAB-003-2021《装备试验质量管理要求》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性能鉴定试验实施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A.1 控制要素
通常情况下,试验实施时,以下要素应受控:
a)重要的岗位应有作业指导书;
b)参加任务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格;
c)配置和使用适宜的陪试、测试测量、保障设备和器材等;
d)识别易产生“错漏忘”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防止人为错误;
e)转阶段应通过评审;
f)对用于试验的计算机软件,应在首次使用前进行验证;
g)控制工作场所的温度、湿度、清洁度、静电防护等环境条件,控制试验区域的安全环境、电磁环境,选择和利用地理环境和气象环境;
h)识别和控制多余物;
i)使用代用器材或代用陪试装设备时需经审批。
A.4 试验关键过程控制
试验单位应识别和控制关键过程,必要时编制关键过程明细表。除按A.1的要求对关键过程进行控制外,还应做到:
a)在相关文件、记录或场所标识关键过程;
b)确定实施关键过程的人员、设备、环境、方法和记录等要求;
c)设置控制点,对过程参数进行监视和控制,记录监控结果;
d)在符合安全及有效操作的条件下,控制Zui少的人员以Zui短的时间接触Zui小量的危险品。
保留满足可追溯性要求的记录。
注:关键过程一般指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导致试验难以进行、试验结果无法准确评定等过程。
三、应用说明
1.以上为抄录相关文件原文,由于年代关系,部分语言描述请结合当前实际理解和应用。
2.以上文件要求,jinxian于jungong产品(硬件),非jungong产品对于关键/重要特性及其管理要求有自身特点,应用中应加以区分。
3.同GJB 9001C-20178.5.7的表述“关键过程控制内容除符合8.5.1的要求外,还应包括……”一样,除全文适用于关键件、重要件和关键工序的标准外,其他标准凡适用于一般件的控制要求,同样适用于关键/重要件的管理。
4.标准中的部分要求表述不同但落实的方式或结果相同,也存在标准互相引用的情形,实践中可考虑合并应用。
5.在NQMS建设推进过程中会遇到“要素融合”方面的工作,需考虑本系统/集团方面的一些要求,以及顾客的特殊要求。吸收归纳要求一致的,解决要求矛盾的,通过要素的条目化、合规表述,实现“要素融合”,纳入体系流程运行,便于有关要求的落实。
鉴于个人从事行业等,可能收集不完整,请大家补充并反馈。如有错别字、漏字,请反馈。
附GJB 190-86 《特性分类》和GJB 909-90 《关键件和重要件的质量控制》正文要点。
GJB 190 《特性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characteristics
4.1在划定特性类别之前,应对产品进行特性分析(即技术指标分析、设计分析和选定检验单元)提出特性分析资料,并征集有关部门的意见。
4.2 根据特性分析资料和本标准的规定,在设计文件上标注特性分类符号。
5 特性分析的内容
5.1 技术指标分析
依据产品预定的使命,对其规定的要求进行分析。分析内容如下:
a. 功能
分析该产品在执行任务期间规定完成的全部功能。
b.持续工作时间
分析该产品每一项功能所要求的持续工作时间。
c. 环境条件
分析适合该产品使命要求的极端环境条件,产品可能承受的环境变化范围。
d. 维修性
分析产品在使用中维修的可能性以及产品在恶劣条件下能进行哪些维修。
e. 失效
分析产品是否允许部分或完全失效,失效对完成产品使命的影响。
5.2 设计分析
对产品能否承担其使命以及有效地完成其使命所需具有的质量指标进行分析。
a. 材料
分析材料性能对产品性能和质量的影响,所选择的材料对于保证完成其规定使命所起的作用。
b. 工艺要求
分析加工、装配、试验和检验过程对材料性能和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所带来的影响。除可观察到的影响外,还应注意那些不易观察和检测的影响。
c. 互换性
分析为了满足产品的互换性要求,哪些尺寸、参数以及公差Zui为重要。
d. 协调性
分析为了满足较gaoji装配件的需要而应提出的协调性要求。如装配件之间的尺寸、重量、电源要求等。
e. 寿命
分析哪些因素决定其寿命。
f. 失效
分析失效的类型及失效对产品性能、人身、财产的安全等方面造成的危害。
g. 安全
分析产品在正常使用、运输、储存中能否对人身、财产的安全造成危害。
h. 裕度
分析产品是否采用裕度设计(如采用并联贮备设计时,可以适当降低其特性类别)。
5.3 选定检验单元
依据技术指标分析和设计分析所需保证的关键或重要特性以及该特性在零件或装配件上检验的可能性和经济性、进行综合分析后选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被选定为一个检验单元
a. Zui终产品
b. 维护或修理Zui终产品所需的备件。
c. 从使用或安全的角度出发要求更换的产品。
d. 仅在使用条件下才能决定其性能的产品(即必须进行破坏性试验)。
e. 较gaoji装配后不能检验、修理和更换或需要高成本方能检验,修理和更换的产品。
6 特性分类符号
特性分类符号由特性类别代号、顺序号组成,必要时增加补充代号。
6.1 特性类别代号
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关键特性:G
重要特性:Z
一般特性:不规定
6.2 顺序号
在同一图(代)号的设计文件上,按阿拉伯数字顺序表示在特性类别代号后。
关键特性:G1~G99
重要特性:Z101~Z199
一般特性:不规定
6.3 补充代号
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在顺序号后。
A——产品单独销售时,该特性被分类为关键特性或重要特性,而在高一级装配中检验或试验时则为一般特性。
B——装配前复验。
C——工艺过程数据作为验收数据。
D——要求特殊的试验或检验。
7 特性分类符号的标注
7.1 图样上的标注
7.1.1尺寸公差特标的标注
当某尺寸极限偏差被分类为关键特性或重要特性时,应在其极限偏差数值后标注特性分类符号并加括号。如该尺寸上、下极限偏差具有不同的特性类别时,则上极限偏差加“+”号,下极限偏差加“-”号,如图1~图5。
7.1.2 形位公差特性的标注
当某项形位公差被分类为关键特性或重要特性时,应在该项形位公差框格后标注特性分类符合并加括号,如图6、图7
7.1.3 表面粗糙度特性的标注
当某项表面粗糙度被分类为关键特性或重要特性时,应在该项表面粗糙度代(符)号后标注特性分类符号并加括号。如图8
7.1.4 图样上技术要求特性的标注
当某项技术要求被分类为关键特性或重要特性时,应在该项技术要求后或技术要求序号前标注特性分类符号并加括号,但对同一产品其标注位置应一致。
a.技术要求为重要特性,装配前复检。
(Z101B)1.零件外表面应无划伤、裂纹。
b.硬度值为重要特性,工艺数据为验收依据。
1.热处理HRC=32~36(Z102C)
7.1.5 材料特性的标注
当零件的材料为关键特性或重要特性时,在零件图样上的材料栏标注特性分类符号并加括号。如图9。
7.2文字内容设计文件上的标注
在文字内容的设计文件上,具有关键特性或重要特性的条款时,应在该条款后标注特性分类符号并加括号。
a. 某条技术要求为关键特性。
平台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少于xxx小时(G1)。
b.某条技术要求为重要特性,并以试验数据作为验收依据。
发动机比推力为xxx+xx秒(Z101C)。
附录A
(补充件)
关键件、重要件的定义、符号及其标注
A1 定义
A1.1 关键件
具有关键特性的产品。
A1.2 重要件
具有重要特性的产品。
A1.3 一般件
仅有一般特性的产品。
A2 标注
A2.1 图样上的标注
A2.1.1对具有关键特性或重要特性的产品在图样上应在醒目的位置明显地标注“关键件”、“重要件”、或“G”、“Z”字样。
A2.1.2 关键件或重要件在其所属装配图的明细栏内应标注“G”或“Z”。
A2.2 表格内容的设计文件上的标注
当产品零、部、组件目录和系统目录或明细表含有关键件或重要件时,应在该目录或明细表内标注“G”或“Z”字样。
————————————————————————
GJB 909《关键件和重要件的质量控制》
Quality control for critical part and major part
4 质量求
4.1 产品设计时,设计人员应按GJB 190的规定进行特性分类和标注,并提供特性分析报告。
设计部门应根据特性分析报告编制“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项目明细表”:经技术(含工艺、冶金)、质量部门会签,总工程师(总设计师)批准后生效。
4.2 关键件、重要件所用器材被定为关键、重要特性时,其订货状态和验收质量标准以及进厂复验项目必须明确规定。
4.3上述器材进厂后,应严格按规定的复验项目进行复验或检验。复验或检验合格的器材应单独存放或做特殊标记。存放地点与环境应满足规定的技术要求。
4.4 被定为关键特性的原材料,在进行牌号代料时,必须经过充分地试验、验证并取得质量部门会签同意,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
上述关键特性原材料牌号代料所进行的试验、验证的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均应按规定整理归档备查。
4.5对关键件、重要件所用的外购器材应编制合格器材供应单位名单,实施定点供应。对于影响关键特性、重要特性质量的辅助材料应定点供应。
如改变供应地点则必须按规定对其重新进行鉴定合格并经质量部门同意;如改变供应技术条件和生产条件时,则必须按规定对其重新进行鉴定合格并经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同意方可订货。
4.6 编制工艺资料时,应按GJB 190之标注方法注明关键特性、重要特性、关键件、重要件及关键工序。
关键件、重要件工艺规程的封面或首页流程卡和检验合格证上,要分别标记关键件 重要件字样,字体大小和标记位置由承制单位自定,但需明显醒目。
4.7 对由关键特性、重要特性形成的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按国军标GJB 467进行。
4.8生产定型前,对关键件、重要件和关键工序的工艺参数必须按特性要求从严审查,确保其完整、正确并与设计图样和有关技术文件协调一致。
4.9生产定型后,工艺资料、检验方法、工艺路线中涉及关键件、重要件的更改应附有专门的技术论证报告,并按技术状态控制的有关工程更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质量部门会签,履行比一般件的上述更改高一级的审批手续。
4.10 对加工中难度大、要求高、技术复杂的关键件、重要件的关键工序应编制具体的作业指导书,以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4.11严格批次管理,确保关键件的可追溯性(从器材开始直到Zui终产品)每个关键件除正常标记外,必须有专门的序号(图号相同的关键件,其序号不允许重复)。如果关键件缺少序号或字号重复且无法恢复和辨别时,该件应视为不合格品按4.14审理。
对于无法(或不允许)标记序号的关键件,由承制单位自订切实可行的追溯方法。
4.12所有关键件、重要件的质量记录必须具有可追溯性,对关键件的质量记录必须从器材开始,操作者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填写并签章,不得缺页。记录单不符合要求者,下工序应拒收。关键件、重要件的记录应及时归档。保存年限及销毁办法,由各承制单位自定。
4.13关键件、重要件在存放、周转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锈蚀、变形。使用专用储运器具的,应在专用储运器具上作出醒目的标记。标记式样如下:
用于重要件
用于关键件
上述标记的三角形边框,字母G、Z所用颜色,字样大小由承制单位自定。4.14 关键件、重要件的不合格品审理,应按GJB571的规定履行审理手续。对关键特性超差产品原样使用,还应由承制单位质量负责人审核,并经过使用单位代表认可。注意:此处,GJB9001C规定~关键特性不允许让步接收。产品研制阶段的不合格品审理应由设计部门为主进行。4.15设计部门编制的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应指明需要使用单位重点维护的关键件、重要件以及使用、维护的注意事项。使用单位应及时将关键件、重要件使用、维护中的有关信息反馈给承制单位。
成立日期 | 2016年11月10日 | ||
主营产品 | ISO体系、17025实验室认可、CMA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ITSS、CMMI、CS、CCRC、军工三证、国军标体系、测绘资质、安防资质、承装修试-5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各类生产许可证及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定、专项基金、知识产权 | ||
公司简介 | 贯标集团成立于2000年,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互认制度设立的全国首家认证咨询机构,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认证咨询专业委员会会长单位。二十多年来专业从事各类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实验室认证、军方资质、IT类资质、建工资质认定、高新企业及涉密、测绘、安防等资质认定,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及各类管理培训。集团现有客户五万余家,下设“南京贯标认证咨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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