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选择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第1点所称“buliangjilu”包括:1.因执业情况受到财政部门、税务部门xingzhengchufa;2.受到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自律惩戒(含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3.受到税务师行业组织自律惩戒(含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年检不合格、取消会员资格);4.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的其他buliangjilu。
企业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信息查询—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公众查询栏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http://www.cctaa.cn/)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事务所/税务师查询栏目,查询相关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等信息。
2022年10月1日起,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报告首页须带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的二维码和报告编码,申报企业支付审计报告费用的发票备查。
(二)“国网”申报
1.企业通过“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点击“用户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如企业尚未注册,则点击“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登录(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进入企业申报系统(企业账号)—高企认定申报—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1,须原件扫描),通过网络提交材料,提交部门必须选择“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认真检查填写与上传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签字盖章齐全。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自行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3.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1)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承诺已经知晓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告知全部内容,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进入企业申报系统(企业账号)—高企认定申报—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勾选已阅读并同意《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点击确认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带申请企业名称等信息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本,点击打印(系统默认A4纸,正反打印)。申请企业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相应位置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后,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证明材料。
(2)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