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JB9001C质量体系中,8.7条款和10.2条款各自具有不同的关注点和要求,以下是两者的主要区别:
一、对象和结果的区别
8.7条款
对象:主要关注产品(包括服务)的不合格输出。这里的“不合格输出”指的是未满足要求的产品或服务。
结果:该条款要求组织对不合格的输出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它更侧重于对不合格品的直接处理,如返工、报废、降级使用等。
10.2条款
对象:不仅关注产品的不合格,还涉及体系的不符合项。它是对整个质量管理体系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方面进行纠正和改进。
结果:该条款要求组织在出现不合格时,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原因并防止再发生。它还强调了对纠正措施有效性的评价,以及将纠正措施及其结果向顾客通报的重要性。
二、关注点的区别
8.7条款
关注点:更侧重于对不合格品的直接处理和控制,确保不合格品不会流入下一道工序或交付给顾客。
实施:通常涉及对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记录、审理和处置等步骤。
10.2条款
关注点:更侧重于对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和完善,通过纠正措施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实施:通常涉及对不合格问题的深入分析、确定原因、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验证纠正措施的有效性等步骤。还需要对纠正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通报。
三、与其他条款的联系
8.7条款
与8.1条款(产品运行过程策划)和8.3条款(设计和开发)等有一定的联系。例如,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可能需要考虑如何预防不合格品的产生;在产品运行过程策划中,可能需要制定不合格品的控制和处理方案。
10.2条款
与其他多个条款都有联系,如6.1条款(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8.5条款(生产和服务提供)、9.3条款(管理评审)等。这些条款都强调了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而10.2条款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综上,GJB9001C质量体系中的8.7条款和10.2条款在对象和结果、关注点以及与其他条款的联系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运用这两个条款,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