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NAS实验室认可申请过程中,人员要求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CNAS应用准则中对于实验室人员的要求有着明确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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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G001:2024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
6.2.2除非法律法规或 CNAS 对特定领域的应用要求有其他规定,实验室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a)从事实验室活动的人员不得在其他实验室兼职。
b)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的人员应具备其所从事的检测或校准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如果学历或专业不满足要求,应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检测或校准经历。
c)从事特定实验室活动的人员,如方法开发、修改、验证和确认的人员、检测结果复核人员、从事人员监督和能力监控的人员在满足b)要求的基础上,还应有3年以上本专业领域的检测或校准经历。
d)授权签字人在满足b)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熟悉CNAS所有相关的认可要求,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满足以下条件:
•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8年及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
•硕士学位以上(含),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博士学位以上(含),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
注
授权签字人是经CNAS认可,签发带认可标识/联合标识的报告或证书的人员。其在被授权的范围内应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实验室负责人可以不是授权签字人,授权范围也可以不是全部认可范围,授权范围应根据其实际技术能力确定。
实验室人员除了满足CNAS-CL01-G001要求外,申请纺织品检测领域的实验室还需满足CNAS-CL01-A01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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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A010:2023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纺织检测
领域的应用说明》
6.2.2纺织实验室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a)对检测经验要求较高的项目,比如感官评价和手工操作等项目,检测人员应有1年以上本检测项目的经验且实验室中应具备3年以上本检测项目经验的检测人员,实验室人员配备应与实验室的检测项目和检测量相适应。
b)有颜色视觉障碍/嗅觉障碍的人员不能从事辨色/辨味评价或相关检测活动。
6.2.3对于从事感官评价和手工操作的检测人员应至少每6个月进行1次感官评价校对和操作手法统一的评价活动,以确保其能持续胜任本岗位的工作;新上岗或离岗连续3个月以上的检测人员每3个月至少进行1次,覆盖该人员所授权的感官评价和手工操作检测项目,直至授权岗位满1年。
感官评价和手工操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棉花颜色级、纤维手扯/手排长度、特种动物纤维含量、茧丝清洁洁净、纤维中段法线密度和长度、绒子含量、毛绒种类鉴定、起毛起球评级、外观评级、色牢度评级、纤维感官定性、异味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