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批准条件
(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关于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的公告》
《关于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的公告》
生产许可类型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
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
单一饲料生产许可
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