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玉石、贵金属检测领域
6.2.1实验室所有从事珠宝玉石、贵金属检测的人员均应是长期固定工作人员,不允许在其他同类型实验室从事同类的检测活动。
6.2.2 从事珠宝玉石鉴定分级的实验室,每个检测场所至少应有2名授权签字人;从事贵金属检测的实验室,每个检测场所至少有1名熟悉贵金属知识、了解其性能、熟练掌握其检测方法并进行检测的专业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应满足 CNAS-CL01-G001《CNAS-CL01有关要求。
授权签字人应具有:
a)大专毕业后,从事珠宝玉石、贵金属领域检测工作8年以上;
或 b)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珠宝玉石、贵金属领域检测工作5年以上;
或 c)硕士学位以上(含),从事珠宝玉石、贵金属领域检测工作3年以上;
或 d)非珠宝玉石鉴定、贵金属检测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从事珠宝玉石、贵金属领 域检测工作10年以上。
6.2.5c) 两年以上未从事珠宝玉石检验的人员,应经过重新培训考核,后才能上岗承 担相关检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