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服务(数据安全类)资质认定是对数据安全服务提供者的综合实力的客观评价和确认,信息安全服务数据安全类)资质级别反映了数据安全服务提供者从事数据安全服务保障能力的成熟程度。资质级别划分的主要依据包括:基本资格与基本能力要求、数据安全服务过程能力要求、项目与组织管理能力要求和其他补充要求等。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分为五个级别,由一级到五级依次递增,一级是Zui基本级别,五级为Zuigaoji别。
一级:基本执行级
三级:计划跟踪级
三级:充分定义级
四级:量化控制级
五级:持续改进级
认定依据
信息安全服务(数据安全类)资质认定是对数据安全服务提供者的资格状况、技术实力和数据安全实施过程质量保证能力等方面的具体衡量和评价。
信息安全服务(数据安全类)资质级别的评定,是依据《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评估准则》和不同级别的信息安全服务(数据安全类)资质具体要求,在对申请组织的基本资格、技术实力、数据安全服务能力以及数据安全项目的组织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评估结果基础上的综合评定后,由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给予相应的资质级别。
一级资质要求
申请信息安全服务(数据安全类一级)资质的组织需要在基本资格和基本能力、数据安全服务过程能力和项目与组织过程能力等几个方面符合《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具体要求(数据安全类一级)》的规定。
技术能力要求
1. 了解信息系统技术的Zui新动向,有能力掌握信息系统/平台的Zui新技术;
2. 具有不断的技术更新能力;
3. 具有对信息系统/平台面临的安全威胁、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信息收集、识别、分析和提供防范措施的能力;4. 能根据对用户信息系统/平台风险的分析,向用户建议有效的安全保护策略及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5. 具有对发生的突发性数据安全事件进行分析和解决的能力;6. 具有对市场上的信息系统/平台产品进行功能分析,提出安全策略和安全解决方案及安全产品的系统集成能力;7. 具有根据服务业务的需求开发信息系统/平台应用、产品或支持性工具的能力;
8. 具有对集成的信息系统/平台进行检测和验证的能力;9. 有能力对信息系统系统进行有效的维护;有跟踪、了解、掌握、应用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能力
人员构成与素质要求:
1. 具有充足的人力资源和合理的人员结构;
2. 所有与数据安全服务有关的管理和销售人员应具有基本的信息安全知识;
3. 有相对稳定的从事数据安全服务的技术队伍;
4. 技术骨干人员应系统地掌握数据安全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并有足够的专业工作经验;
必须有4名以上(含4名)专职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
设备、设施与环境要求
1.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2. 具有先进的开发、测试或模拟环境;
3. 具有先进的开发、生产和测试设备;
4. 具有实施相关服务必需的开发、生产和测试工具。
业绩要求
1. 应有从事数据安全服务的经验;
2. 近3年内在数据安全服务方面,没有出现验收未通过的情况。
数据安全服务过程能力要求
数据安全服务过程能力是评价数据安全服务服务专业水平高低的标志。
申请组织应能实施以下6个数据安全服务过程域:
1. 数据安全需求分析的能力;
2. 建立数据安全战略规划体系能力
3. 数据安全策略制定的能力;
4. 数据安全组织和人员管理的能力;
5. 基于数据生命周期安全的设计和技术实现的能力;
6. 数据服务基础设施安全能力;
项目和组织过程能力要求
项目和组织过程能力是评价数据安全服务服务规范性和质量保证成熟度标志。
申请组织应能实施以下5个项目和组织过程域:
1. 质量保证和改进能力;
2. 管理项目风险的能力;
3. 资源管理能力;
4. 项目过程管理能力;
5. 提供不断发展的技能和知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