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第十一条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具体是哪些内容呢?
一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独立支配使用权、性能符合工作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条文释义】
1.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具有独立支配使用权、满足检验检测活动要求的设备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或辅助装置。2.检验检测机构租用、借用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检测时,应确保:(1)有租用、借用合同,租用、借用期限不少于1年。(2)对租用、借用的设备具有完全的使用权、支配权。检验检测机构租用、借用的仪器设备,应由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具有此方面规定并能够有效实施。注:检验检测机构应该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
要求的设备,除了要满足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外,还要求配备的数量能够满足检验检测工作量的需求,比如大气采样器的数量是否满足实际现场采样布点的要求、实验室仪器是否能满足对不同的样品的分析。
二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准确性或者有效性有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实施检定、校准或核查,保证数据、结果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
【条文释义】
1,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准确性或者有效性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参考标准、辅助测量设备等)实施检定、校准或核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2,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测量结果应溯源至有证标准物质、公认的或约定的测量方法、标准,或通过机构间比对等途径,证明其测量结果与同类检验检测机构的一致性。当测量结果溯源至公认的或约定的测量方法、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提供该方法、标准的来源等相关证据。3.当仪器设备经校准给出一组修正信息(修正值、修正因子等)时,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修正信息在检验检测工作中加以利用、更新和备份。4.检验检测机构在设备定期检定或校准后应进行确认,确认其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后方可使用。5.需要检定、校准或具有规定有效期的设备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方式标识,使设备使用人方便地识别溯源状态或有效期。6,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设备的核查、使用、维护、保管、运输等过程进行规范管理,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7,对检验检测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应有相关记录,并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补充相关的信息。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
(1)设备及其软件的识别;
(2)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3)核查设备是否符合规范;
(4)当前位置(适用时);
(5)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或指明其地点;
(6)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的日期、结果,设备调整、验收准则和下次校准的预定日期;
(7)设备维护计划,及维护记录(适用时);
(8)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
(9)量值溯源结果确认。
注:设备的核查包括期间核查,新准则里虽没有明确要期间核查的文字表述,依然要根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对设备按程序进行期间核查;在设备获得了检定或校准证书后实验室还需要对溯源结果的符合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确认其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三
检验检测机构如使用标准物质,应当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
【条文释义】
检验检测机构如使用标准物质,应当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可能时,应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注:实验室需要按照标准、技术规范或标准物质说明书的要求,安全处置、运输、存储和使用标准物质,防止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标准物质要有使用和配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