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工厂创建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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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11月15日印发了《“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规划中指出,“十三五”期间绿色制造体系基本构建,研究制定468项节能与绿色发展行业标准,建设2121家绿色工厂、171家绿色工业园区、189家绿色供应链企业,推广近2万种绿色产品,绿色工厂体系建设已成为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撑。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中指出,在“十四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完善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评价标准体系,并鼓励制定高于现行标准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到2025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工厂水平全面提升,为2030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随着绿色工厂体系日趋完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绿色工厂体系基本建成,完善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推广万种绿色产品,绿色环保产业产值达到11万亿元。布局建设一批标准、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02
工作程序
绿色工厂创建采用“两评两审”的形式,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是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并进行自我评价。
二是当企业达到绿色工厂标准时,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由工信部在符合资质要求的评价机构中遴选发布,目前已发布两批共110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名单)按照评价要求进行现场评价,评价合格的可按所在地区绿色工厂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和自评报告。
三是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评估报送的企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标准和省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绿色工厂体系实施方案中的具体要求,向工信部遴选推荐评估合格、在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绿色工厂名单。四是工信部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现场抽查等环节,确定绿色工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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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工厂标准
绿色工厂应满足一定的基本要求,包括其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对Zui高管理者及工厂的基础管理职责要求等。
在此基础上,绿色工厂的建设与评价从工厂的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6个维度提出全面、系统的要求,包括6个一级指标和25个二级指标。
其中,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包含了绿色工厂创建过程特征的一系列定性或定量指标,其结果是绿色工厂可持续满足的要求的保障;绩效是表征创建绿色工厂期间所达成的效果的一系列定量指标,按照上述绿色工厂创建原则和目标,以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可量化特征指标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