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视收发手续清
按照“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通过采取合理措施,对知悉范围有效控制,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台账,一件一登;履行好清点、编号、登记、签收等手续,确保面对面交接,手续完备,专人管理,台账清晰。
二、工作使用要规范
涉密载体复制、复印、摘抄、汇编,必须经过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复印、复制本企业产生的密件,应当经本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复印、复制保密行政机关下发的密件,应当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印、复制、汇编密件不得改变其原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加盖复制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复制、汇编件须编定序号,采取与原件同样的保密管理措施。
三、查阅借阅应合规
借阅涉密载体,应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查阅、借阅秘密载体,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查和登记;借阅人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使用并按时归还。送领导阅知的国家秘密载体当天送阅,当天收回。
四、保存场所要安全
涉密文件、资料、书刊、图纸、光盘、硬盘等载体保存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离开办公场所时,应将涉密载体存放在保密柜中,涉密部门做到“人离门上锁”等。
五、携带载体要守规
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外出的,应符合国家保密管理规定,并采取可靠的保密管理措施;携带密件不得进入与工作无关的场所。未经批准,禁止携带密件参加外事活动和进入境外机构。因公出境一般不得携带密件,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携带密件外出途中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当立即就近联系公安、国安等部门寻求帮助,如实报告情况。
六、投递流程要可控
传递是涉密载体流转的重要途径。绝密级密件在市区内投递,应当派专车双人进行或者交由机要交通部门投递。其它密级的密件,也要专车专人投递,或者通过机要文件交换站进行交换。发往市区外的密件,要通过机要交通或者机要通信部门投递。
七、维修保修要合规
国家秘密载体维修应由本企业内部专门技术人员负责实施;确需单位以外人员维修的,应在本企业进行,并指定专人全程现场监督;确需送外维修的,应当由专人负责,送交保密技术服务机构或符合保密规定的单位进行。
八、立卷归档要遵规
涉密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主要是按照档案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档案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在立卷、归档时经鉴定仍然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在档案卷宗封面或者首页上做出与卷内密件密级和保密期限相同的标志。卷内有多份密件的,卷宗封面或者首页按Zui高密级和Zui长保密期限做出标志。不属于本企业产生的密件,不得擅自变原更密级和保密期限。
九、销毁载体要监销
销毁涉密载体应当符合《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所有涉密载体均不得擅自销毁。对需要销毁的涉密载体,要履行清点、登记、审批手续,分类封装、安全运送,按要求送交指定单位销毁,且应当并派专人现场监销。禁止擅自销毁或送交其他单位销毁。严格禁止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