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定或校准机构资格
a)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地方县以上计量所或zhengfubumen授权的计量站等),出具的
证书上应有授权证书号;
b)政府授权的或认可的校准机构,出具的证书上应有授权证书号或出具的校准证书上应有认可标识。
二、检定或校准机构测量能力
a)应在授权范围内,出具检定证书;
b)应在政府授权的或认可范围内,出具校准报告或证书,校准证书应有包括测量不
确定度和/或符合确定的计量规范声明的测量。
三、检定或校准机构设备的溯源性
检定或校准机构提供的检定或校准证书(报告)应提供其所用设备溯源性的有关信息和不确定度及其包含因子的说明。
四、满足工作要求的确认
实验室应依据检验检测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判定检定或校准证书给出的设备各项技术指标是否满足。需要时,应考虑证书给出的测量不确定度对技术指标合格判定带来的影响。
五、修正信息的利用
实验室应依据检定或校准证书给出的设备各项技术指标,判断设备是否需要显示修正信息,或对原有的修正信息是否及时更新、备份并有效利用。
六、不确定度
实验室应根据设备在合成测量不确定度中所占的权重,依据检定或校准证书给出的计量结果,确认是否需要对其涉及的测量不确定度重新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