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想要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的企业来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是必不可少的准入门槛。尽快申办许可证对这类企业来说就是重中之重。
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5、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6、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7、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具备上条所列的申请人需满足的七项条件。
2、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
3、符合数量控制方案要求。
4、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无异议。
申请材料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安全生产达标证明文件(其中申请从事危险品生产的,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5、保密资格证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环保、消防验收文件或者达标文件。
7、申请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条件的其他文件、材料。
申办流程
1、到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查询《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
2、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填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进行年度审计、准备消防和环保验收文件或达标证明、准备安全达标证明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准备其他文件和资料;
3、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评定标准与评分指南》整理文件资料,准备接受现场审查;
4、向国家或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提出许可申请;
5、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在规定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做出审查结论,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国防科工局;
6、国防科工局在收到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后作出许可决定,并向申请单位颁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