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单根抗拔力特征值通常可以达到400kN至700kN,而普通锚杆(索)单根抗拔力特征值约200kN,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的抗拔力在普通锚杆的基础上提高了约3倍,在数量上减少约60%的根数,相对应的工期也会减少60%,而在不考虑节约工期带来的效益外在整体造价上节约约25%。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可以应用在民用建筑、交通建设、水利建设、地质灾害治理等领域提供抗浮抗拉,抗压桩基,基坑围护,护坡等方面。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获得“快、捷、好、省”的。
可根据具体工程的使用要求,依据本发明的原理,亦可以形成多种立体形状的可变直径钢筋笼,包括/但不限于圆柱体、多边形柱体、锥体、梯形柱体、竹节形柱体等等本发明可根据具体工程的使用性能要求,依据本发明的变直径原理,对超大直径的桩基变直径钢筋笼,亦可以形成双层/或多层竖筋排列(笼中套笼)为特征的可变直径钢筋笼。
承压型变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技术参照《JGT/T282-2012高压喷射扩大头锚杆技术规程》设计、施工、验收。本发明运用都属于扩大头锚杆或大头桩基技术的应用。
地力牌承压型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预应力混凝土锚杆桩由带有承压板的变直径钢筋笼、高强钢筋、变直径钢筋笼锁定螺母、限位卡扣螺母、法兰螺母锚板、导向帽及锚杆桩桩身混凝土等组成。
变直径钢筋笼顾名思义,是可以由小直径变成大直径的钢筋笼,如小直径为150mm/200mm/300mm打开机关后直径可以达到350mm至600mm,其直径大小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计、生产、使用。
筋条为弹性筋条时,筋条在应力下收缩,且被箍筋限制动作的范围,箍筋释放后,则筋条应力释放后则筋条张开,且带动竖筋张开,此种结构的圈状固定器固定在杆上,无需要固定器在杆上滑动。
外围的环状箍筋是螺旋弹簧或柔性钢线纬线时,撑开筋条竖筋的释放装置均有撑开伞骨的(类似)装置。柔性钢线包括/但不限于钢铰线、钢绳,链条结构或抗拉较强且满足功能要求的线材包括/但不限于碳纤维,石墨烯及相关碳元素的绳或带。
本发明的应用工法:旋喷桩机钻进至设计深度→高压旋喷施工或机械扩孔施工→下锚头(或桩孔)→打开锚头(或桩孔)中扩大机构,将钢筋笼打开至设计尺寸→高压注浆或灌注混凝土。另一种变径钢筋笼,纬线可以是钢绞线或钢丝绳均匀绕在或均匀分布套在竖筋外周,约束与释放机构为双伞骨的撑开装置,竖筋相当于伞骨的骨架或同轴的双伞骨结构进行释放,纬线则成为多边形的环状箍筋,如竖筋为八根时,纬线则成为八边形。
螺旋弹簧环状箍筋也可以是竖筋的内环的位置将竖筋撑开。螺旋弹簧环状箍筋与纬线为柔性钢线时,弹簧环状箍筋与柔性钢线均与竖筋有固定点,简单的固定点是钢丝的捆扎结构(扎钢筋)。固定点可以是具有一定空间的圈套,便于释放时的弹簧环状箍筋与柔性钢线在竖筋处有一定的位移。
筋条为弹簧是一种选择,也可以是弹簧钢片,被折叠变形后受到应力,在箍筋的约束下整个一束竖筋均被收起,箍筋放开后弹簧钢片折叠变形应力释放撑开竖筋;取代弹簧钢片的还可以是各种材质的弹力棒,包括橡胶棒、碳纤弹力棒等。
地力牌承压型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预应力混凝土锚杆桩由带有承压板的变直径钢筋笼、高强钢筋、变直径钢筋笼锁定螺母、限位卡扣螺母、法兰螺母锚板、导向帽及锚杆桩桩身混凝土等组成。
锚杆或桩基用变直径钢筋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锚杆或桩基用变直径钢筋笼的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地下室抗浮、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地质灾害治理、抗压加固桩基用变直径钢筋笼(以下简称“产品”),特殊要求按合同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T 1499.1-201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T 1499.2-201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T 20118-2017 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
GB 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YB/T 5343-2015 制绳用圆钢丝
GB/T 1591-201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239.2-2009 冷卷圆柱螺旋弹簧技术条件 第2部分:压缩弹簧
GB/T 13793-2016 直缝电焊钢管
3 分类与标记
3.1分类
3.1.1产品按使用的螺旋箍筋材料不同分为钢筋(用J表示)和钢丝绳(用S表示)。
3.1.2产品按使用类别不同分为锚杆用(用MBL表示)和桩基用(用ZBL表示)。
3.2标记
产品按下列方式标记:
示例:**代设计,采用钢丝绳作为箍筋材料,直径可由200mm展开到350mm的钢筋笼表示为DLMBL-200/350S。
4 要求
4.1外观与结构
4.1.1产品表面应光洁,无毛刺、结疤、裂纹缺陷及其他机械损伤。
4.1.2产品是由竖筋、箍筋、活络筋条、动力弹簧、承压板、轴向杆等构件组成的变直径钢筋笼整体;箍筋应为整根连续不间断的钢筋、钢丝绳或钢丝。产品各部件组成完整,不缺件。
4.2原材料
4.2.1活络筋条应使用扁钢或者钢条,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700-2006中Q235的要求。
4.2.2竖筋应使用热轧光圆钢筋或热轧带肋钢筋,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 1499.1-2017中HPB300或GB1499.2-2018中HRB335的要求,配筋率不小于0.2%。
4.2.3 箍筋应使用钢筋、钢丝绳或钢丝,钢丝应符合YB/T5343-2015的规定,钢丝绳应符合GB/T 20118-2017,其抗拉强度不应低于1400MPa;箍筋应为整根连续不间断的钢筋、钢丝绳或钢丝。
4.2.4 动力弹簧应符合《冷卷圆柱螺旋弹簧技术条件 第2部分:压缩弹簧》GB/T1239.2-2009。
4.2.5 承压板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中Q235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18中Q460。
4.2.6 轴向杆应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2016。
4.3尺寸
产品的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4.4焊接质量
所有焊接点表面不得有可见的裂纹、孔穴、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焊渣应清理干净,焊接点应饱满。
4.5 灵活性
产品的展开动作应灵活可靠,不应有卡滞和展开不到位现象。
5 试验方法
5.1外观与结构
目测、手感进行。
5.2原材料
查验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质保书;出现争议时,按照本标准中第4.2条中对应的原材及其对应标准进行取样检验。
5.3尺寸
用钢卷尺和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5.4焊缝及焊点质量
用目测及手感进行,焊缝高度用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5.5 灵活性
拉开限位销,检查产品是否能够顺利展开,动作是否灵活可靠,是否展开到位;复位限位销,重复
不少于3次。
6 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
6.2出厂检验
6.2.1 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合格证。
6.2.2 出厂检验项目为4.1、4.3、4.4、4.5。
6.2.3出厂检验时,4.1、4.4条应全数检验,4.3、4.5条采用抽样,样品从每个生产班次中抽取,不少于5件。如有不合格项应返工直至合格方能出厂,无法修复的应予以报废。
6.3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
6.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和批量投产;
b) 产品结构、材料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成批生产的产品,每二年一次;
d)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6.3.2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
6.3.3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的产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3件,试验中若发现不合格项目时,允许加倍抽样复验,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贮存、运输
7.1标志
在产品适当位置设置标牌,标牌上应包括下列内容:
a)制造单位代号或商标;
b)产品名称或规格型号;
c)制造日期或编号。
7.2 包装
产品用塑料薄膜或瓦楞纸箱包装。
7.3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无有害气体的仓库内,不应与有腐蚀性物质一同存放。
7.4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放,防止碰撞、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