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碎格栅技术要求
※3.3.1粉碎型格栅装置的总体工作能力应具备过水流量泵站设计流量,并配套不锈钢维修格栅。
3.3.2粉碎型格栅应为单个一体机,非两个或多个设备的组合体。粉碎型格栅包括:切割刀片、垫片、轴、轴承和密封圈、侧栏、底座、机壳、减速器和马达。
※3.3.3刀片组必须为双轴设计,能在干/湿条件下连续运行,单栏轴设计是不被接受的。切割刀片和垫片必须是单片分离的,不可以是数片叠加式或整合体的。要求刀片更换时可以单片更换,以满足备品备件Zui小量。
3.3.4双轴设计是由两组独立的切割刀片和垫片安装在两个平行的轴上,交替重叠,实现螺旋形的切割。两个旋转轴在驱动轴的带动下相向旋转。从动轴在主动轴的带动下以主动轴的2/3转速旋转.主动轴和从动轴上的刀片直径必须一样, 轴转速不大于85rpm。
3.3.5粉碎型格栅应能每日24小时连续运转,栅间距不大于12mm,确保切割后的固体颗粒粒径应在16mm。
3.3.6驱动装置应设过载保护机构,应满足预制泵站内的使用要求,电机为F级绝缘,其防护等级为IP68,应保证其暴露在空气中或淹没在水下均可正常使用。
3.3.7传动轴表面硬度应达55HRC以上,拉伸张力不小于1,027kPa;抗泥砂磨损。轴承由可更换的曲轴装置和机械密封组成的轴承套保护,轴承的运行寿命不应小于100000小时。
3.3.8粉碎型格栅的驱动轴和被驱动轴由4140 热处理的六角形钢制成,拉伸张力不小于1,027kPa。机封应安装在轴套上避免与轴直接接触,减少运行扭矩对机封的影响,延长机封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