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公司厂房抗震检测鉴定项目,处理建议:
(1)厂房存在部分构件的承载力与构造不满足规范要求。建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按照本报告提出的问题、相关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对厂房进行处理。设计单位应依据确定的处理方案、使用荷载、工程地质情况、本报告所指出的问题及相关标准等对厂房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及变形等重新进行核算与设计。
(2)厂房混凝土屋架个别杆件存在开裂现象,屋架支撑存在锈蚀现象,建议采取可靠处理措施。
(3)厂房建造当年施行的抗震标准为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房屋当年建造时施行的设计规范)。目前我国现行标准为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较厂房当年的抗震标准有所提高,建议有条件时应采用更高的标准,尽可能提高厂房的抗震能力。
(4)厂房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围护、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问:特殊类装修工程,仅涉及消防设施变动的,但并没有结构专业,原建筑本身属于超限高层的(2000年以前的项目),是否还需要抗震办出具的超限审查意见?
答:在建设单位提供原建筑(含消防设计)的竣工图,原主体设计单位(或现设计单位)提供原设计荷载满足此次装修工程要求的承诺书,确保本次装修工程不涉及结构专业(未改动包括楼板在内的结构构件)的情况下,若原结构进行过超限高层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不需要超限审查。
住宅的使用年限是指住宅在有形磨损下能维持正常使用的年限,是由住宅的结构、质量决定的自然寿命。
住宅的折旧年限是指住宅价值转移的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也叫经济寿命。
住宅的使用年限一般大于折旧年限。不同建筑结构的折旧年限国家的规定是:钢筋混凝土结构60年;砖混结构50年。
现有建筑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按下列规定选择其后续使用年限:
(1)在70年代及以前建造经耐久性鉴定可继续使用的现有建筑,其后续使用年限不应少于30年;在80年代建造的现有建筑,宜采用40年或更长,且不得少于30年。
(2)在90年代(按当时施行的抗震设计规范系列设计)建造的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不宜少于40年,条件许可时应采用50年。
(3)在2001年以后(按当时施行的抗震设计规范系列设计)建造的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宜采用50年。
根据建筑后续使用年限确定抗震鉴定方法:
(1)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A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
(2)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B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
(3)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
既有建筑的抗震鉴定不同于新建工程的抗震设计,其有着自身的特点,即既有建筑的抗震能力是抗震承载力和结构延性性能的有机结合,而不是各自为政。办公楼改造抗震鉴定,早期的抗震鉴定标准中,主要的鉴定方法是参照抗震设计规范的方法进行抗震鉴定,其鉴定内容包括抗震措施鉴定和抗震承载力验算。上好的铁丸石形成于4米或更深的海底,其密度、光泽度、含铁量均属。因其形成条件的特殊性,此类优质铁丸石石材尤其珍贵,占台湾铁丸石石材总产量的比例不足2%。铁丸石石雕,就是精选上好的铁丸石石材精雕而成,其石质可谓根正苗红。铁丸石其形成的年代大约在二百万年到二千多万年之前,非常稀贵。又因其石心为黑灰色,石皮色沉若铁,故名“铁丸石”。铁丸石较一般石材之密度高且质地,石质超细,温润有加,有如古代美女西施般的天生丽质,贵气盈盈,又称为“西施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