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及技术服务等任务的单位。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指军方对承制单位资格的申请受理、审查实施、批准注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管理活动。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将统一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
装备承制性质是指承制单位承担装备采购任务所开展活动的属性:科研:是指为发展新型装备和改进、提高现役装备(含软件装备)的作战使用性能所进行的活动,包括预先研究(演示验证项目)和装备研制活动;生产:是指装备加工制造、装配、集成等过程与活动;维修:是指为使装备恢复规定的性能所进行的技术活动;试验:是指对装备战术技术性能、作战使用效能和保障性能等进行考核并独立作出评价结论所进行的综合活动;技术服务:是指应用技术知识解决装备特定技术问题所进行的活动,包括技术培训、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信息技术保障等活动。审查组会按照标准要求严格把关,申请单位在准备申请时应客观求实,不能盲目贪大求全,导致申请和审查作出现不必要的反复。B类装备承制单位不能承担装备科研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