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
国家“绿色工厂”?
申报绿色工厂的企业须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申报绿色工厂的企业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①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
②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部门反馈意见为准);
③被动态调整出名单的单位;
④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⑤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⑥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申请“绿色工厂”
需要什么条件?
企业申请“绿色工厂”需对照绿色评价要求进行评估。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用于国家层面绿色工厂创建的标准清单(详见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已纳入清单的行业的企业须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评价申报,不在清单范围的行业的企业依据国家发布的《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进行评价申报。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工业重点领域优推荐能效水平达到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biaogan水平的工厂,其他行业优先推荐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1级水平的工厂。
根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绿色工厂评价体系包括基本要求、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基础设施、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七个板块。
其中,基本要求项包含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Zui高管理者要求、工厂要求等,为符合性评价项,被评价企业必须达到。
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基础设施、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为评分项,总分为100分,各项权重占比及细分指标如表所示。评分项的具体要求包括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要求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必选要求不达标不能评价为绿色工厂;可选要求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可选要求应具有先进性。必选要求占总分值的60%,可选要求占总分值的40%。
即,企业要想获得国家“绿色工厂”称号,须根据评价标准,满足基本要求项,达到其他六个评分项的必选要求,并通过可选要求尽量提高评价总分。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
该如何进行申报?
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对照相关标准,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的方式,编写评价报告后通过管理平台提交。具体申报流程如下图所示:
申报“绿色工厂”的企业评价报告须通过地方、省级、国家的层层评估审核后,Zui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成功申报“绿色工厂”的企业将被纳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未申报成功的企业可以继续完善自身绿色建设,下一年申报。
成功进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的“绿色工厂”企业受国家动态管理,企业须每年填报动态管理表(登录管理平台),国家将对动态管理表中明确的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审核。对于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将组织进行现场评估,根据Zui终评估意见动态调整绿色制造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