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劳务分包的两种法律分类:清包工分包和纯劳务分包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基于此规定,建筑劳务分包分两种: 清包工分包和纯劳务分包。所谓的“清包工分包”是指施工方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所谓的“纯劳务分包”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包括主材和辅助材料),只提供人工收取人工费用、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实践中提及的“劳务分包合同”实际上是指清包工分包合同和纯劳务分包合同。
二、建筑劳务分包与专业作业劳务分包的区别
1、“专业作业”的法律界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第六条第(十二)项“改革建筑用工制度”规定:“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第三条第(二)项“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规定:“鼓励和引导现有劳务班组或有一定技能和经验的建筑工人成立以作业为主的企业,自主选择1—2个专业作业工种。
基于以上法律政策规定,所谓的建筑行业中的“专业作业”是指专门就某一工种:钢筋工、模板工、砼工、砌筑工、抹灰工、架子工、防水工、水电暖安装工、油漆工、外墙保温工等进行的专业作业活动。
2、建筑劳务分包与专业作业劳务分包的区别
基于以上法律规定,建筑劳务分包包括了专业作业劳务分包,是指某一项建筑工程中的各种工种的劳务总承包。实际中主要体现为:建筑劳务公司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签订的各种工种的清包工分包或纯劳务分包。而专业作业劳务分包是针对某一种工种而发生的劳务分包。随着《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正式通过,劳务公司将改为专业作业劳务企业(只选择1-2种专业作业资质)。
三、建筑劳务分包与专业作业劳务分包的联系
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没有形成正式文件颁布之前,建筑劳务公司还没有转型为专业作业承包企业之前,建筑劳务公司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签订的各种工种的清包工分包或纯劳务分包可以再进行与班组长(包工头)签订某一工种的专业作业劳务分包是合法行为,而与建筑劳务公司签订某一工种的专业作业劳务分包合同的班组长(包工头)与一个班组长(包工头)再签订某一工种的专业作业劳务分包合同是违法分包行为(法律依据:建市规【2019】1号第12条(五)项规定:“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是违法分包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