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车辆制造许可证是专门针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如观光车、观光列车等)的制造(含修理、改造)活动所颁发的许可证。以下是关于场内车辆制造许可证的详细回答:
一、许可证的基本要求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国境内企业申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附件1)规定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
评审依据:主要依据包括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年第8号)。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资源条件评审、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与运行评审以及保障安全性能的技术能力评审三部分。
二、申请单位需满足的条件
基本条件:
生产单位应任命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改造和修理活动中的技术工作。
制造单位应在其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并根据许可项目,配备并任命相关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修理单位同样应在其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并根据许可项目,配备并任命相关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申请单位应在其所申请的每个许可子项目中,各试制造1台用于验证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样机。
资源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与申请施工范围相适应。
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和仓库。
具有与场(厂)内机动车辆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相适应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且具有一定的安装改造维修经验。
具有与场(厂)内机动车辆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相适应工装设备及检测手段。
建立了能够确保场(厂)内机动车辆安装改造维修质量的质量管理体系。
三、许可证的有效期与换证
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到期需要继续从事相应的车辆制造活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则办理换证。取得许可证的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在许可的范围内制造车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申请前,建议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以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