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9001C-2017标准第8.5.4条款规定了生产和服务过程中防护的控制要求和措施,目的是保持生产和服务提供期间的输出符合要求。
1、防护的对象是输出。包括Zui终的产品或服务,也包括实现过程中的产品或服务,还包括构成产品或服务一部分的组成部分。
2、防护的范围是从组织内部诸过程,到交付到顾客的预定地点期间内的所有过程。在内部管理的组织还应根据需求提出外程的防护要求。
3、防护形式通常包括∶标识、处置、污染控制、包装、储存、传输或运输以及保护。
4、防护的程度应根据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必要和适当的措施应能确保所防护的产品或服务持续满足规定要求,防止非预期失效。
组织应实施以下管理,以满足标准要求:
1、规定并实施产品和服务的防护要求。针对不同产品及防护条件,确定防护活动和方法,配置必要的防护资源。如集成电路器件的防静电要求、金属件的防腐蚀要求、精密仪器的防冲击要求以及辐射、电池的保存期限要求、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的专业防护技术和贮存场所要求等。对提供的某些服务也可能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为budui维修和试验的装备、收集的试验数据、科技情报信息等,应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护,防止损坏、失窃、泄密或未经许可扩散给第三方。组织的服务输出是数据和信息时(如网上信息、电子邮件附带的数据),应采取措施防止数据和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失窃、失密或丢失。
2、应根据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对防护的范围、内容、方法等实施控制,包括可能涉及的标识、包装、储存、处置、污染控制、静电控制、传输或运输以及保护等活动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对这些活动实施定期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
(1)标识∶ 应建立并保护好有关产品防护(包括安全警示)的标识,如提示防碰撞、防雨淋等;本条款所说的标识是指产品的防护标识,不同于8.5.2条款中产品的标识。
(2)处置:通过技术处理的方法达到防护的效果。在某种情况下,为了达到防护目的或提高防护效果,采取一定的处理方法,如金属零件表面涂防锈油进行油封处理等。
(3)污染控制∶通过某种渠道的物质传递、交叉污染对产品或服务性质产生影响,对这种传递和交叉污染进行控制,如建立隔离制度,在超净化间内装配等。
(4)静电控制∶ 主要是控制静电产生,包括∶选择适宜的材料,减少摩擦或接触频率,接地或屏蔽等措施。
(5)包装∶按照设计中确定的要求,选择使用有利于产品搬运和贮存的包装方法包装材料。
(6)贮存∶具备适宜的贮存场所,帐物相符,贮存环境和设施条件与产品要求相适应,产品保存期限得到控制。
(7)传输或运输∶在产品的传输或运输过程中,应根据产品的特点使用适当的设备、传输或运输工具、方法和人员,必要时需要制定传输或运输方案的规程,以防止产品在生产、交付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因运输或传输不当而受损。
(8)保护∶通常考虑外界的各种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适宜的保护措施,如防碰撞、防雨淋、防锈蚀等,确保产品实现直到交付给顾客的过程中,已经形成的产品质量不受到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