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中国出口货物途经香港中转至其他国家时,一些国家的海关可能会要求提供“末再加工证明”。该证明旨在确认货物在香港停留或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或制造。
“末再加工证明”的详细说明:
英文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STATED IN THISCERTIFICATE HADNOT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DURING THEIRSTAY/TRANSHIPMENT INHONG KONG”。
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以下国家的证书,只要经香港中转的清关海关都要求办理中检未加工证明:
1、 东盟原产地证Form E未再加工证明
2、 中智原产地证Form F未再加工证明
3、 中巴原产地证Form P未再加工证明
4、 中秘原产地证Form R未再加工证明
5、 亚太原产地证Form B未再加工证明
6、 中韩原产地证Form K未再加工证明
办理流程:
办理香港中检独立“末再加工证明”的流程如下:
1、 填写《末再加工证明》申请表
2、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提单、装箱单、发票等)
3、 提交申请材料至香港中检
4、 香港中检审核材料并签发证明
5、 领取正本扫描件并确认真伪
常见问题与解答:
1.为什么国外需要“末再加工证明”?
为了确保货物符合普惠制直接运输规则,避免在中转国进行加工或制造,从而影响享受关税优惠。
2.如果不提供“末再加工证明”,是否可以清关提货?
部分国家的海关可能会拒绝清关提货,或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3.“末再加工证明”是否只能用于香港中转的货物?
并非如此,凡是途经第三国中转的货物,均可能需要提供“末再加工证明”。
香港中检独立“末再加工证明”是出口货物至某些国家时不可缺少的证明文件。如有其他关于香港中检独立“末再加工证明”的疑问或需办理相关业务,欢迎微信或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