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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更新:2024-05-10 07:08 发布者IP:114.222.118.114 浏览: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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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人员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检验检测机构应有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

2.1检验检测机构应制定人员管理程序,该管理程序应对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资格确认、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予以明确,使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有相应权力和资源,确保管理体系运行。


检验检测机构应拥有为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出具正确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所需的技术人员(检验检测的操作人员、结果验证或核查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质量、技术负有管理职的人员,包括Zui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结构和数量、受教育程度、理论基础、技术背景和经历、实际操作能力、职业素养等应满足工作类型、工作范围和工作量的需要。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中规定了各等级应配备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结构和数量、受教育程度、理论基础、技术背景和经历。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规定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的职业能力,具体如下。

第十六条取得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能力

(1)了解公路水运工程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的规定和实验室管理体系知识:

(2)熟悉主要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掌握所从事试验检测专业方向的试验检测方法和结果判定标准,较好识别和解决试验检测专业工作中的常见问题:

(3)独立完成常规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4)编制试验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能力:

(1)熟悉公路水运工程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掌握试验检测原理;掌握实验室管理体系知识和所从事试验检测专业方向的试验检测方法和结果判定标准:

(2)了解国内外工程试验检测行业的发展趋势,有较强的试验检测专业能力,独立完成较为复杂的试验检测工作和解决突发问题;

(3)熟练编制试验检测方案、组织实施试验检测活动、进行试验检测数据分析、编制和审核试验检测报告;

(4)指导本专业助理试验检测师工作。


第十八条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试验检测专业工作能力。

以上三条均是对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人员职业能力的基本要求,取得《等级证书》的机构应按照各自机构的等级对应的岗位任职条件和职业能力要求,在人员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并且按照规定实施人员的管理。


当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还具有其他行业的资质时,其人员要求不仅满足交通行业的管理要求,还应满足相应行业资质对人员的要求。在编写人员管理程序时应分别描述。


2.2检验检测机构的Zui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承诺: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该条款规定了Zui高管理者的职责。

(1)检验检测机构Zui高管理者应对管理体系全面负责,承担领导责任和履行承诺。Zui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2)检验检测机构Zui高管理者应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3)检验检测机构Zui高管理者应识别检验检测活动的风险和机遇,配备适宜的资源,并实施相应的质量控制

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1)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技术运作。技术负责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以覆盖检验检测机构不同的技术活动范围。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以下情况可视为同等能力:

①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

②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年及以上;

③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

该条款与《等级评定》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同时申请公路工程、水运工程检测等级的机构,其技术负责人可按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专业分别配置;当技术负责人不分别配置时,应同时持有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专业的检测人员证书内涵一致,即技术负责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以覆盖检验检测机构不同的技术活动范围。但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条件与(等级标准)不同,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任职条件不存在“同等能力”,机构在管理体系文件中人员岗位任职条件必须符合交通行业的有关规定,不仅职称、工作年限和经历有要求,对其持有的上岗证书也有要求。

(2)检验检测机构应指定质量负责人,赋予其明确的责任和权力,确保管理体系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实施和保持。质量负责人应能与检验检测机构决定政策和资源的Zui高管理者直接接触和沟通。

《评审准则》对质量负责人无任职条件要求,指定一人,这点与《等级标准》要求不一致。

(3)检验检测机构应规定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职责。

(4)检验检测机构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包括Zui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的代理人,以便其因各种原因不在岗位时,有人员能够代行其有关职责和权力,以确保检验检测机构的各项工作持续正常地进行。


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其主要职责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全面负责本公司技术工作管理,贯彻执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家及交通行业相关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

(2)负责本公司技术作业指导文件、技术记录表格、第三层文件的批准及相关体系文件的审核:

(3)负责新开展项目的提出、论证审批工作;

(4)组织有关人员解决检测活动中的技术问题,并保证资源的提供;

(5)制定本公司员工年度培训、考核计划;

(6)审批年度质量监控计划、参加能力验证计划与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7)审批期间核查计划、方案、作业指导书及不确定度报告;

(8)制订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方案,并负责规划措施的论证和审定工作;

(9)负责检验人员技术能力和水平及其资格的确认;

(10)负责环境设施的配置、改造或维修报告的审批;

(11)批准允许偏离的申请,批准仪器设备量值溯源计划,批准标准物质报废申请;

(12)主持选择合格的分包方,审批分包方评审结论和合格分包方名册:

(13)审核供应品和服务采购申请中的技术内容;

(14)主持不符合工作的评价:

(15)审批仪器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确保量值溯源。


质量负责人确保管理体系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实施和保持。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1)全面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改进工作,有权制止任何不符合管理体系要求的各种行为,贯彻执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家及交通行业等相关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

(2)组织人员进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其他管理性文件的编写和修订工作,以确保体系文件的有效性,并审核《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

(3)制定管理体系文件宣贯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宣贯;

(4)及时处理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符合并组织验证,或及时反馈给实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

(5)组织本公司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负责编制内部审核计划并组织内审,签发审核报告:

(6)主持服务客户工作管理,审批客户监视申请和客户反馈处理意见;

(7)组织处理检验工作中的投诉以及质量事故,组织调查客户申诉和客户投诉的处理;

(8)参与检测任务的安排、检测方法及设施环境的确认,参与检测结果的质量保证及审核工作:

(9)审核并组织实施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10)策划管理评审,编制管理评审报告;

(11)负责质量记录格式及质量记录的审核工作及允许偏离申请的审核。

以上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职责因机构管理方式不同,职责不尽相同,各机构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的管理范围对职责提出要求,由于《等级标准》中对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岗位任职条件不完全一致,机构需考虑任职条件差异影响职责代理。

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是实验室管理的两个方面,岗位不同,工作内容与着重点自然也不同,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都有具体的职责和权限。

技术负责人侧重于技术活动的运作,与检测活动有关的人、机、料、法、环都要达到要求,例如人员的能力、设备的使用、样品和消耗品的控制管理方法的选择、检测环境的控制等,通过有效的手段和决策,保证实验室检测结果和数据的准确。


质量负责人则侧重于对体系运行的保证和维护,包括管理规定的健全,不符合情况的监控,关注客户的要求,执行客户满意度调查,以及管理体系内部的定期审核评价,接受外部审核,改进跟踪。


质量和技术两个方面,权责明确、岗位平等,工作相对独立,是实验室管理的统一方面,从不同的角度共同推进和完善实验室的管理,保证实验室的检测质量。质量与技术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每一个都是整体的一部分。因此,如果质量负责人懂技术,技术负责人懂质量,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双方的配合与监督将更容易进行,双方的交流容易达成共识,从而高质高效地解决实验室这个整体存在的问题。


技术负责人懂质量,就可以用质量管理的手段为技术服务,那么,如何保证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准确性,如何控制影响检测的关键环节,如何使先进的技术固化,就更容易实现。而质量负责人懂技术,则对关键质量控制点的选择,对内部检查审核点,对不符合的处理,对纠正措施的验证,都会更准确和有效,也更容易提高质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实验室管理中,需要培养具备质量知识的技术负责人和具有良好技术背景的质量负责人,复合型人才是zuijia的选择。

2.4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1)授权签字人是由检验检测机构提名,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后,在其资质认定授权的能力范围内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人员。

(2)授权签字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其相关的技术文件的要求;

②具备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的工作经历,掌握所承担签字领域的检验检测技术,熟悉所承担签字领域的相应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③熟悉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审核签发程序,具备对检验检测结果做出评价的判断能力;

④检验检测机构对其签发报告或证书的职责和范围应有正式授权;

⑤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

(3)非授权签字人不得对外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检验检测机构不得设置授权签字人的代理人员。


由于授权签字人是由检验检测机构提名,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后,在其资质认定授权的能力范围内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人员。因此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在推荐授权签字人提名时,除满足《评审准则》的规定,还必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对报告审核签发的规定,即授权签字人需取得试验检测师证书。《评审准则》中的任职条件“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不完全符合交通行业《管理办法》的要求。

2.5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并持证上岗。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1)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所有从事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按其岗位任职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历、技能进行能力确认。上岗资格的确认应明确、清晰,如进行某一项检验检测工作、签发某范围内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等,应由熟悉专业领域并得到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的人员完成。

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建立人员的管理程序。明确人员的录用、培训、管理的相关要求。岗位资格的确认是试验检测机构实施管理的重要环节,根据岗位任职要求,结合持证专业领域和实际能力对人员的岗位进行考核,将合适的人放置合适的岗位,避免只看证书确认岗位,无法胜任工作。


(2)检验检测机构应设置覆盖其检验检测能力范围的监督员。监督员应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能够评价检验检测结果;应按计划对检验检测人员进行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监督结果对人员能力进行评价并确定其培训需求,监督记录应存档,监督报告应输入管理评审。


人员监督的对象是所有检验检测人员,检验检测机构中监督计划需结合机构的实际工作需要,重点考虑以下情况:

①在培训中的人员、新上岗或转岗的人员;

②新开展的检测项目或参数;

③能力验证的或比对项目结果可疑或不满意的;

④发生客户投诉的员工;

⑤允许方法偏离的项目;

⑥检验检测对环境条件要求高的项目。


监督基于检测活动的特性,可采用现场观察、报告复核、面谈、模拟检验检测以及其他评价被监督人员能力水平的方法。监督人员的水平直接决定了监督工作质量,为了保障监督工作的质量,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熟悉检验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满足不同专业、领域的工作要求,按照制定的年度监督活动计划实施监督并形成记录,检验检测机构根据监督记录的结果制定培训需求,同时监督报告应作为必要的信息输入管理评审。

监督计划应明确监督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被监督对象、记录和评价的要求。

监督记录是监督工作质量的具体体现,监督记录中应明确监督工作的范围、时间、监督人与被监督人信息,实际操作过程中熟练程度、规范性以及对规范、标准理解正确性等信息,监督人员填写人员监督记录并放入人员技术(业绩)档案。监督员应按计划实施监督,发现和及时修正偏离和不符合工作。


实验室提供的监督活动记录中应规定监督方式(时机)、对检测人员的技术能力、检测操作流程的符合性、检测结果的可靠性进行评价。被监督人员具体的监督项目、监督过程描述。


通过查阅监督记录能够充分了解被监督人员的检测能力和水平,为制定培训计划提供依据,因此监督记录的信息需要充分,由于监督人员及专业的差异,检验检测机构应设计合理的监督记录,以便于监督工作质量的统一。试验检测人员能力监督表样式,供参考。

2.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培训计划应适应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

(1)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质量目标提出对人员教育和培训要求,并制定满足培训需求和提供培训的政策和程序。培训计划既要考虑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需要、也要考虑检验检测人员以及其他与检验检测活动相关人员的资格、能力、经验和监督评价的结果。


(2)检验检测机构可以通过实际操作考核、检验检测机构内外部质量控制结果、内外部审核不符合工作的识别、利益相关方的投诉、人员监督评价和管理评审等多种方式对培训活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持续改进培训以实现培训目标。

检验检测机构应制订人员培训程序和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实施的培训应记录。对培训的效果应进行评价;对新进技术人员和现有技术人员新技术活动的培训进行规范,并分析对持续培训的需求,建立相应计划。培训计划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内部培训的计划需明确具体时间地点、培训内容、相关人员、培训方式等信息;外部培训要明确需求,培训时间依据培调通知。培训计划要有可操作性,结合机构自身的需要,合理安排计划。


培训记录需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培训方式、参加人员及授课人等具体信息。

评价培训活动有效性可通过理论考试、座谈、讨论、回答问题、现场演示等方式验证培训效果。仅凭培训证书或考试结果是不充分的,实验室应分析培训所需要达到的目的,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实验室可以通过能力验证结果、内外部质量控制结果、内外部审核、不符合工作的识别、利益相关方的投诉、人员监督评价和考核等多种方式对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加以验证。


2.7检验检测机构应对从事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等工作的人员,在能力确认的基础上进行授权,建立并保留所有技术人员的档案,应有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

检验检测机构对试验检测师,助理检测师人员的能力确认后进行授权,建立人员的技术(业绩)档案,信息齐全,具体内容可参考(人员业绩档案卷内目录)。

授权时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定检验检测的人员,应关注特定要求,如:钢结构无损检测从业人员应持有二级或三级证书。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其他认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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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0日
主营产品ISO体系、17025实验室认可、CMA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ITSS、CMMI、CS、CCRC、军工三证、国军标体系、测绘资质、安防资质、承装修试-5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各类生产许可证及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定、专项基金、知识产权
公司简介贯标集团成立于2000年,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互认制度设立的全国首家认证咨询机构,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认证咨询专业委员会会长单位。二十多年来专业从事各类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实验室认证、军工资质、IT类资质、建工资质认定、高新企业及涉密、测绘、安防等资质认定,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及各类管理培训。集团现有客户五万余家,下设“南京贯标认证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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