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公路工程总承包资质能否做交安?答:不能。
一、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544号)
第五条 对公路交通工程通信、监控、收费系统中任意两个及两个以上系统一起招标的,施工企业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对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纳入土建工程一起招标的,施工企业应具备公路工程的相应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符合本通知第三条规定。
对此,有人认为《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总则”中有“取得shigongzongchengbaozizhi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说明公路总承包资质可以做交安。理由是上述“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544号)”是2002年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是2014年发布的,应以Zui新规定为准。但“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544号)”是交通部(现交通运输部)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参考《立法法》(2023年修订)“第一百零二条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交通项目为交通运输部管理,应按交通运输部规定执行。
【说参考,是因为这两个文件均为规范性文件,非部门规章。】有人认为“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544号)”是2002年发布的,是否已废止。2021年12月8日交通运输部曾答复,该文件目前仍有效。经北大法宝网站查询
二、扩展阅读
1、公路路面招标,可否提总承包资质?
2、公路工程路基路面一起招标,可否要求具有路基、路面两个专业承包资质?
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544号)第一条 公路施工企业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承包工程,不得跨资质序列、越级、超范围承包工程。公路施工企业参与专业工程(指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通信系统、监控系统、收费系统、综合系统工程等)投标和施工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工程承包资质;公路施工企业参与施工总承包工程(指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工程中任意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一起招标的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应具备公路工程shigongzongchengbaoziz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