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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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第一条  为加强和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规范备案受理、审核和管理等工作,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非涉及国家秘密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的备案。

第三条  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本辖区内备案单位的备案。隶属于省级的备案单位,其跨地(市)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由省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

第四条  隶属于中央的在京单位,其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由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受理备案,其他信息系统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

隶属于中央的非在京单位的信息系统,由当地省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其指定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

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包括由上级主管部门定级,在当地有应用的信息系统),由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

第五条  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该设立专门的备案窗口,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警力,专门负责受理备案工作,受理备案地点、时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应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单位”)应当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网址下载并填写备案表,准备好备案文件,到指定的地点备案。

第七条  备案时应当提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文档。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备案时需提交《备案表》中的表一、二、三;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还应当在系统整改、测评完成后30日内提交《备案表》表四及其有关材料。

第八条  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收到备案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后,对属于本级公安机关受理范围且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向备案单位出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材料接收回执》;备案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其补正内容;对不属于本级公安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备案单位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办理。

第九条  接收备案材料后,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一)备案材料填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其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是否一致;

(二)信息系统所定安全保护等级是否准确。

第十条  经审核,对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加盖本级公安机关印章(或等级保护专用章)的《备案表》一份反馈备案单位,一份存档;对不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单位进行整改,并出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审核结果通知》。

第十一条  《备案表》中表一、表二、表三内容经审核合格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出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备案证明》由公安部统一监制。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对定级不准的备案单位,在通知整改的应当建议备案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重新定级评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备案单位仍然坚持原定等级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可以受理其备案,但应当书面告知其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和后果,经上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同意后,通报备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对拒不备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备案的,予以警告,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依照前款规定向中央和国家机关通报的,应当报经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同意。

第十四条  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文件录入到数据库管理系统,并定期逐级上传《备案表》中表一、表二、表三内容的电子数据。上传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天。

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对备案材料按照等级进行严格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查询。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包含本数(级)。

第十七条  各省(区、市)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可以依据本细则制定具体的备案工作规范,并报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备案。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29日
主营产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50430,建筑业施工管理体系,IATF16949,汽车业质量管理体系,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C,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HAPPC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GB/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GB/T27922,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GB/T23020 两化融合体系 API (美国石油协认证 TISAX(可信信息安全评估交换平台) SA8000 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电子电器产品中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 ISO22301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 ISO28000 供应链安全管理系统 ISO22716 化妆品质量体系认证 ISO17025/CNAS 实验室认可 国家检验检测机构(CMA) 实验室规划设计、建设 标准化服务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规范/名录认证/GJB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 设备采购 ISO/IEC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ISO/IEC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 ISO27701 隐私信息管理体系 ISO27017 云服务信息安全控制实践指南 TL9000 通讯业质量管理体系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成熟度模型 CMMI 能力成熟度模型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CS 认证)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CCRC/ 国 测 ) 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评估DSMM,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涉水批件卫生许可证,饲料生产许可证
公司简介贯标集团成立于2000年,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互认制度设立的全国首家认证咨询机构,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认证咨询专业委员会会长单位。二十多年来专业从事各类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实验室认证、军方资质、IT类资质、建工资质认定、高新企业及涉密、测绘、安防等资质认定,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及各类管理培训。集团现有客户五万余家,下设“南京贯标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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