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产品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答:《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取消内燃机、汽车制动液等13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与无线广播dianshi发射设备2类产品压减合并为1类,对其中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的,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认证费用由财政负担。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10类。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合并管理的产品目录(共计15类)
序号产品名称目前实施机关调整情况1轴承钢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取消2防伪技术产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3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4公路桥梁支座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5内燃机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6砂轮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7钢丝绳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8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9预应力混凝土枕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10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11耐火材料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12建筑防水卷材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13汽车制动液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14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取消室外单元等单元,与无线广播dianshi发射设备合并为广播dianshi传输设备15无线广播dianshi发射设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取消发射天线等单元,与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合并为广播dianshi传输设备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共计10类)
序号产品名称实施机关1建筑用钢筋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水泥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广播dianshi传输设备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4人民币鉴别仪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5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6电线电缆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7危险化学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8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9化肥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0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