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204.6-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6部分:卫生监测技术规范》4.1.2中规定:
1.设点方式:
监测样本量:
空气卫生:座(床)位数量<10个的场所布置1个监测点,座(床)位数量10个-30个的场所布置2个监测点,座(床)位数量>30个的场所布置3个监测点。
清洗消毒工具:公共用品用具的监测样本量按各类物品投入使用总数的3%-5%抽取,当某类用品用具投入使用总数不足30件时,此类物品的采样数量至少应为1件。
检测频次:
空气卫生:空气质量监测为1天,在1天的营业时间内监测2次-3次;经常性卫生监测为随机监测。
执行标准:
GB 9666-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GB 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
GB/T 18204.6-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6部分:卫生监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