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典当行转让注册资金3千万以上可以带母公司一起转让
老客户委托转让一家南京的典当行,典当行当前无在做的大业务了,只有少量保客业务,可以随时全部清退,两家法人股公司全部转让,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转让方可以负责变更,当前的地址可以继续租用。租金可以面谈(主页头像有联系方式)
另有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及各大省会城市典当行转让,欢迎咨询。
设立典当行 1.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2.不少于2个具备投资能力的法人股东,法人股应当相对控股,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第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股东应当具备以货币出资形式履行出资承诺的能力,承诺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为真实自有资本,不得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承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起
2年内不转让典当行股权,不以典当行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
3.法人股东应为内资企业,工商注册时间3年以上且近2年连续盈利。担保类企业不能作为典当行股东。
4.自然人股东应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信用良好,具备相应的出资实力;南京典当行转让注册资金3千万以上可以带母公司一起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