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江苏典当行注册资本金1000万、转让江苏典当行注册资本金2000万、转让江苏典当行注册资本3000万、转让江苏典当行注册资本金5000万(含法人股一企转让)
江苏典当行公司概况表
公司名称 **典当行有限公司
注册地 江苏
注册资金 1500万
注册时间 10年以内
股东结构 股东结构简单
经营许可证 有
许可证有效期 长期
转让股权比例
主体公司债权债务情况 无
诉讼情况(法院诉讼情况) 无
处罚情况(工商、税务、) 无
代持情况 无
股权质押 无
银行贷 款 无
主体资格真实合法性 真实
行政处罚 无
标的交易流程:
1. 收购方确认标的基本信息,跟我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支付;
2. 我司跟转让方沟通,转达收购方的需求,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支付定金;
3. 收购方准备尽调清单,我司安排买卖双方见面,沟通具体的尽调,安排尽调;
4. 尽调没有问题,支付第2笔款项,安排变更;
尽调标的有问题,沟通是否换另外的标的,否则按合同约定退还款项
5. 变更完成,支付尾款
6. 亮点:含法人股一起转让
信息公布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设区市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建立典当行信息公示制度,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 ||
17 | 股权登记 | 典当行应当加强股权管理,规范股东持股行为,并按照规定将股权集中到监管部门指定的股权托管机构托管;典当行股权变更经批准后,应当及时到托管机构变更登记。 | |
18 | 跟踪监管 | 对新取得许可证的典当行,设区市、县(市、区)地方金融工作部门要持续跟踪监管半年以上,监督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本、违规违法经营等情况。 | |
19 | 未营业或停业处理 | 典当行申领许可证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营业,或者营业后自行停止连续达6个月以上的,县(市、区)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应当收回其许可证,并逐级上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公示公告后,原批准文件自动撤销。 | |
20 | 终止 | 典当行退出解散的,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依法对相关业务承接和债务清偿作出明确安排,并接受设区市、县(市、区)地方金融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清算结束后,典当行应当将许可证逐级上交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注销。 | |
21 | 经营范围 | 已申领许可证的典当行可依法经营下列业务: (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三)房地产(省外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 (四)绝当物品的变卖; (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六)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当户原则上应当为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或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