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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邺区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要求和奖励政策(股权投资)

更新:2024-05-01 10:30 发布者IP:121.34.152.48 浏览: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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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邺区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要求和奖励政策(股权投资)

随着私募基金的规范有序发展,全国各地对私募基金极为重视,不少地方掀起了建设基金小镇的热潮,我司可代理南京、武汉、山东等注册事宜,腾博国际通过实际办理经验了解到武汉私募基金相关政策,旨在帮助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找到适合自身的基金注册地,以及帮助私募机构快速注册登记,今天主要跟大家讲一下南京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流程和优惠政策

    一、南京私募基金注册流程

1.提交材料

私募基金管理人营业执照及协会备案证明,新设企业签署备案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拟注册企业名称、股东、出资比例;

委派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职业履历、或从业人员公示信息等。

2.工商登记

拟注册公司提供意向企业名称,由基地人员协助工商核名;

3.银行开户

注:法人无需到场,运营公司将协调银行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开户。

二、南京私募基金管理人优惠政策(股权投资)

适用条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在宁注册登记,且基金实缴资本或募集资金在本市商业银行机构托管,并已接入南京市股权投资跟踪服务系统。

1、“开办奖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新设(新引进)奖励。针对新设立合伙制和公司制的基金,根据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给予首期奖励,并按照基金对南京企业实际投资额的比例给予追加奖励;对新迁入的基金,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时,实际到位资金未投资部分(对照新设立基金标准),给予迁入基金开办奖励。二是增资奖励。对增资且运营规范的基金,对其增资后累计实际到位资金达到高一级出资金额规模的,给予补差奖励政策。此外,对实际募资规模100亿元以上的社会化母基金落户南京,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政策安排。

2、投资及并购奖励”。分为两部分:一是鼓励投资科技创新企业。对投资于注册纳税在本市的新型研发机构和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持有股权超过24个月,且投资资金全部到位的基金,按投资额5%给予基金管理机构奖励,投资单个企业累计奖励*高500万元。二是鼓励投资并购标的落户。对基金并购标的迁入我市,经各产业链专班牵头部门认定,符合八大产业链强链补链要求,且标的公司迁入当年起2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地方经济贡献达200万元以上的,给予基金管理机构地方经济贡献20%奖励,*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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