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我们三个部门,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及我们的科技部,联合发文了 2022 年的第 28号公告。那么关于这个文件,我有一些个人的观点想跟大家分享一下。关于这一点,我们想先说一下这个政策对谁有影响。同学们一定要注意,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要重点看。第二个是我们有研发费用再去扣除的企业也要重点去学习。
那么我们说一下政策的**条,他说的是我们高新技术企业你在 2020 的 10 月 1 号到 2020 的 12 月 31号期间,你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税件扣除,并且可以加急 ****加急扣除。那大家注意,你要注意你比如你们企业买了一台设备,我花了 120万,那我账上去记得是固定资产,我是按其折旧,但税法上面你是可以一次性的税前扣除的。 120万这里是有税块差异的,那么你记得汇算要调整。
其实我们这里多了一个什么固定资产 **** 进行价值扣除。那比方说你们单位原来我们公司我计算出来的,我的在年末的时候我算出来我的全年的应纳税所得我是 400 万。那么按照规定来说,那你应该交的所得税是400 万的15%,也就是我们 60 万。那如果你的企业你在 12月末对吧,你花费了二百万,你去买了一台新的设备,那这个时候你应纳税所得是多少? 400万减去你的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二百万,再减去固定资产的价值扣除****,就是再减个二百万。那么也就是我们这个地方一个所得税是交的是0。
第二条:郑州说的是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急扣除比例的 70% 的企业。那么在 10 月 1 号到 12 月 31号期间,那么比例提高到****。这大家注意,原来我们能享受 ****接口的企业**是我们中小型科技型企业以及我们的制造业,别的还是75%。那这次比例提高了。
这注意第二点,我们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可是我买的设备又用于研发了,那我是不是可以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并且加计扣除****,享受研发费用的**** 的加急扣除呢?应该是可以的。总局答疑还没有出来,我们稍作再关注一下,按照往年的做法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第二点,不是刚租起,那我也可以想做研发费用再去扣除吗?那很多人有这个误区,我们讲不是的,只要你们单位你从事三新,你是非限行业的查证增收的居民企业,那么你从公司里面有发生的研发费用的,你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的加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