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机航空经营运营合格证在什么地方办
(一)事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二)企业应至少拥有一架无人驾驶航空器,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中完成实名登记;
(三)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机构认可的培训能力(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
(四)投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地面第三人责任险国务院要求,大力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加快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释放消费潜力,促进通用航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现行《条例》对通用航空经营许可条件、许可文件、事中和事后监管、通航企业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已不适应通用航空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有必要按照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的要求进行全面修订。通过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大限度释放市场潜力和企业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通用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