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物有机肥执行标准NY884-2012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12-06-06发布,2012-09-01正式实施。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NY 525—2012 有机肥料
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
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
NY/T 1978-2010 肥料 汞、砷、隔、铅、铬含量的测定
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 microbial organic fertilizers
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4 要求
4.1 菌种
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有明确来源和种名。菌株安全性应符合NY 1109—2006的规定。
4.2 外观(感官):粉剂产品应松散、无恶臭味;颗粒产品应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无腐败味。
4.3 技术指标
生物有机肥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产品剂型包括粉剂和颗粒两种。
表1生物有机肥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项 目 | 技术指标 | |
有效活菌数(cfu) ,亿/g | ≥ | 0.20 |
有机质(以干基计),% | 40.0 | |
水分,% | ≤ | 30.0 |
pH值 | 5.5~8.5 | |
粪大肠菌群数,个/g | 100 | |
蛔虫卵死亡率,% | 95 | |
有效期,月 | 6 |
4.4 生物有机肥产品中5种重金属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生物有机肥产品5种重金属限量技术要求
单位:mg/kg
项 目(以干基计) | 限量指标 |
总砷(As) | ≤15 |
总镉(Cd) | ≤3 |
总铅(Pb) | ≤50 |
总铬(Cr) | ≤150 |
总汞(Hg) | ≤2 |
5 抽样方法
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抽样过程应避免杂菌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