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电力安全工器具和小型施工机具的预防性试验技术要求和试验周期。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电力公司所属单位(企业)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和小型施工机具预防性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8170-1987 数据修约规则 GB密目式安全立网
GB/T 16927.1-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 部分:一般试验要求 GB/T 16927.2-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二部分:测量系统 GB50233-2005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DL 463-1992 带电作业用盘形悬式绝缘子卡具 第二部分28~45kN级卡具 DL 488-1992带电作业用盘形悬式绝缘子卡具 部分20kN级卡具 DL 560-199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DL 740-2000电容型验电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力安全工器具
电力行业中用于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的统称。包括个人防护用具、绝缘工具和登高工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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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DJ 42-2005
3.2
小型施工机具
电力行业中用于起重、放线、紧线等作业的小型工具和机具的统称。包括小型起重工器具和线路施工机具。 3.3
个人防护用具
保护人体由于受到急性伤害而使用的安全器具,包括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靴、带电作业用绝缘安全帽、带电作业用绝缘服、绝缘垫(毯)、屏蔽服、导电鞋、个人保安接地线等。3.4
绝缘工器具
能直接操作、接触带电或可能带电电力设备(线路)的工器具,包括绝缘杆、核相器、验电器、绝缘硬梯、托瓶架、绝缘遮蔽罩、绝缘隔板、绝缘绳、绝缘软梯、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等。3.5
登高工器具
用于临时性高处作业的器具,包括脚扣、登高板、移动式竹木梯、移动式铝合金梯。 3.6
小型起重工器具
可依靠人力提升物体的起重器具及其附件,包括手拉(扳)葫芦、千斤顶、扒杆、吊钩(环)、卸扣、滑车、钢丝绳(套)、白棕绳、吊装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