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料IFRA验证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1966年)英国日用香精香料公司为了更好地日用香辛料的安全性,注资建立了RIFM(ResearchInstitute FragranceMaterials)。之后该机构还消化吸收全世界跨国企业变成其组员。该机构与IFRA协作制定对日用香辛料安全性评价的程序流程、方法及其点评方案。该机构内的专家团工作人员来源于全世界资本主义国家的科学家、科学家、毒理家等。该专家团与相关科研单位、高校等构建合作关系,分次对日用香辛料安全性开展检验和点评,点评的結果交IFRA实行。
RIFM的评估結果分次发布于“Food&ChemicToxicology”杂志期刊上(该杂志期刊之前称之为“Food&CosmeticsToxicology)。到迄今为止共发布了四批材料(约近1000种日用香辛料的安全资料)。IFRA依据RIFM的效果在其“IFRACode ofPractich”中明确提出禁止使用和禁限(限定使用量,限定应用范畴,或要求做到一定纯净度时才可以应用)的推荐意见。到目前约有90种日用香辛料归属于禁止使用、禁限范畴。这也是一种推荐意见,但其会员国彻底遵循,如违反要求也会遭受IFRA的惩罚。
有关带有香辛料制成品IFRA归类,实际以下:
第一类: 小玩具;全部类别的唇用商品(固态及液态口红,护唇膏,没有颜色或有色板块等);
第2:全部类别的除味剂及止汗剂(喷雾器,状告,钢珠,腋窝下及全身上下应用等);
第三A类:用以新近剃去头发的肌肤上的含水量和乙酸乙酯的产品(EdT范畴);
第三B类:用以新近剃去头发的肌肤上的含水量和乙酸乙酯的产品(细致香辛料范畴);
第三C类:全部类别的眼用商品(哑光眼影,眼线膏,眼妆,眼部化妆品等),包含眼部精华,男士面霜(膏),婴儿润肤乳,露,润肤油等;
第三D类:卫生棉棒;
第4A类:用以未剃头发的肌肤上的含水量和乙酸乙酯的产品((EdT范畴),香水成分;成套设备多娇中的部件,含水量-酒精商品采用的闻香小纸条,闻香片;
第4B类:用以未剃头发的肌肤上的含水量和乙酸乙酯的产品(细致香辛料范畴);
第4C类:全部种类的定发改性剂(喷雾等);发用除味剂;体用膏霜,油,露,不包含婴儿润肤霜,用以成套设备护肤品的日用香料;足部护理商品;
第4D类:全部类别的生香膏霜;
第5类:女用保湿霜/脸部美容商品;补水面膜;润肤霜;手用擦洗物;面部、颈、手臂、体用擦洗物或清爽卫生纸;
第六类:漱口液;美白牙膏;
第7A类: 私人生活用的擦洗用具;人体擦洗用具;
第7B类:虫类驱避剂(拟在肌肤上应用);
第8类:全部类别的去卸妆用具(不包括脸部清洁用具);全部非喷雾器型的定发改性剂(啫哩,啫喱水,护发乳等);护盾用具;粉末状商品和轻钙粉(不包括宝宝用粉末状商品和轻钙粉),染发膏;
第9A类:液体皂;块皂(肥皂);除毛用具;洗掉型护发乳;全部类别的宠物香波(包含体用宠物香波);全部类别的脸部清洁用具;全部种类刮胡子(毛)膏霜(膏状,疑胶,泡沫塑料等);全部种类人体日化用品(包含宝宝日化用品);全部种类淋浴胶;浴用疑胶,聚氨酯发泡商品,沐浴盐,浴油以及他边加个洗浴中心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