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中的过量积累(不超过食品卫生标准)或影响土壤、水体等环境质量为界限。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国家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监测方法。
检测类型 | 检测指标 | |
常规项目 | 理化检测指标 | PH、水分、酸度、容重、密度、粒度、挥发酚、氟化物、氨氮、全氮、全磷、全钾、硝酸盐氮、全盐量、硫酸根、有效磷、有效硅、有效铁、有效硼、速效钾、阳离子交换量、有机质等 |
金属检测指标 | 铅、镉、汞、铬、锑、砷、铍、硒、铜、镍、银、锌、锰、铝、锂、钡、钛、锡、硼、锶、钴、钼、钍、铀、钒、铋、镓、锗、碲、铊等 | |
有机检测指标 | 挥发性卤代烃、挥发性总石油类烃、多环芳径、可提取有机卤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氯农药等 |